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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12時20分)請許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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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許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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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洪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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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去年11月我質詢陳院長時,部長也在,我們討論了關於照顧不離職的議題,後來院長其實也把這個議題交給部長研議。部長,你知不知道我為什麼一定要在行政院長在的時候跟他提出這個問題?你知不知道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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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希望院這邊能支持,並且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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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因為我也同意照顧不離職這個問題其實不單單是勞動部自己的政策,照顧不離職的問題當然也涉及企業相關制度上、工時安排等問題,可能有跨部會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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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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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尤其當時我提出這項質詢,是因為臺灣其實有33萬名女性為了照顧家人必須退職、甚至離開職場,所以當初不管是陳院長或部長都承認我們的制度和職場其實對需要照顧家人的勞工很不友善,讓他們為了照顧家人不得不離職、甚至離職以後就回不來了,這就是這33萬女性勞動力消失很重要的原因,我們甚至也進行了國際上的比較。部長,你當時答應我1個月內會盤點問題,去了解目前制度漏接了誰,並且針對這些盤點提出方案給行政院,希望行政院可以支持。4個月過去了,請問勞動部有盤點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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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有,報告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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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勞動部有盤點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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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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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有去了解制度到底漏接了誰嗎?有把政策建議給行政院嗎?部長,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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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看這裡的資料是有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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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我看到了,我看到那份文件了。但如果你仔細看那份文件,就會很清楚地看到,在這份文件上沒有盤點問題,只是回復衛福部為了因應超高齡社會,已經提供長照服務了,所以家庭照顧者已經可以放心投入勞動職場了,勞工自己也可以選擇彈性工時和日托、日照服務,不須因照顧離職影響其家庭收入。這是這份報告上的內容,部長,你同意嗎?我是請你們去盤點問題,結果你們回了一份文跟我說現在沒有問題!部長,你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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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這個回復不是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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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當初,我是請你們盤點問題給行政院,如果行政院不了解問題的話,你們告訴行政院問題在哪裡,再提供你們的政策建議是什麼,希望能夠獲得行政院或經建部門的支持,結果你回我們的這個是什麼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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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跟委員報告,我再請業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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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你告訴我都沒有問題,既然沒有問題,那就不用改啊!如果這麼好就不用改啊!部長,這是我要跟你講的第一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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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要跟你說,最近勞動部推出的試辦彈性育嬰假預計5月實施。許部長,你大概知道我其實是可以接受先求有、再求好的人,可是我必須說,現在這個計畫真的沒有辦法解決勞工就業不離職的問題,甚至可能衍生更多問題。部長,你知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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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們是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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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為什麼我這樣說?我跟部長說。第一,為什麼需要雇主提交試辦計畫書啊?為什麼要雇主提交試辦計畫書?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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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們希望雇主如果來呼應這項計畫,就看看他能作到什麼程度,因為還是需要雇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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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在現在這個計畫裡,我們看到的狀況是:第一,對於企業、對於雇主毫無誘因,你們完全沒有放任何誘因在這項計畫裡面。除了第一是沒有誘因,第二,雇主還要自己再提計畫書,假設雇主忙於他的生意、忙於他的企業,還要自己再提計畫書,而且毫無誘因,他在這裡面完全沒有任何好處,那他為什麼要提這件事?所以你反而製造了他想去做這件事情的門檻跟成本,而且沒有給任何誘因,所以最有可能的結果是什麼?許部長我覺得最有可能的結果就是因為沒有誘因,導致很少的企業、很少的雇主願意來填寫這個計畫書,最後你們就回報給委員、回報給立法院說「你看,都沒有企業有彈性育嬰假的需求」,我覺得這是最後很可能的狀況。這也是為什麼我要跟你說的,坦白說就我看起來,我認為這個彈性育嬰假制度很有問題,我們是當初最倡議「照顧不離職」定彈性育嬰假制度的委員之一,但目前的這個方案,第一個,它很可能運作不起來,為什麼沒有設計鼓勵誘因?我們沒有在這裡面看到,到時候運作不起來,到底是真正因為雇主跟勞工沒有這個需求?還是因為我們的制度設計不良?部長可以回答一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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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想我們這個試辦計畫主要是要了解到時候企業在運作上有沒有什麼困難,當然你剛剛有講說可能會造成負擔或者造成一個障礙,這個部分我是覺得我們可以再跟他們做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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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至少你會要求企業配合,希望企業一起來跟進這個政策跟這個理念,我覺得這很好,但為什麼這裡面毫無鼓勵跟誘因的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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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這個部分,我們會再看看誘因部分要怎麼來設計,但是我要跟委員講,其實我們有先跟這些相關的團體說明過也有溝通過,也希望他們能夠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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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我現在說的是當初在倡議的這些團體對於現在這個方案是很不滿意的,是覺得問題很多的,是覺得很可能在這個試辦計畫裡面會運作不起來的,甚至最後會被以「沒有需求」來一筆帶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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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您講的是倡議團體,我現在講的是企業團體,我的意思是說,包括我們自己公部門,我也請他們來幫忙參與這個計畫,包括這些工商團體,我們也請幾個比較重要的工商團體他們來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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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我跟你說,其實對這些團體來說,你弄一個這樣的計畫,他就說「反正我不去申請就不干我的事嘛!」,你說要提一個計畫書,他就說好,但是他就不來申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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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有些雇主已經在詢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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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是,但我現在說的是目前這個試辦計畫的設計,在誘因的機制上面或相關門檻上面,我覺得真的很多部分並不恰當,是不是請部長能夠再重新檢討一下這樣子的內容?不然我很擔心這反而不符合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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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覺得是這樣,因為這是一個試辦計畫,如果真的有問題,我們隨時都可以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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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當然,難道因為是試辦計畫就能精進而不精進嗎?如果試辦計畫有空間可以精進,我們明明看到有空間可以精進但卻不精進嗎?難道只是因為它是一個試辦計畫就可以隨隨便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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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的意思是說就是因為這是試辦計畫,所以有問題我們馬上可以來改進,包括剛剛委員提到的誘因或者說這個是不是會造成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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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目前是說5月才要開始,距離現在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其實你就可以把這個試辦計畫規劃得再完整一點再上路,到時候試辦計畫反映的才會是整體社會有沒有需求的正確資訊,而不會可能因為我們規劃設計機制的不恰當或不周全,反而造成你們想要了解資訊上面的困難跟阻礙,我的問題是這個,所以我們希望在試辦計畫正式上路前,即便它是試辦計畫都應該再調整一次,再重新規劃一下其內容,我們讓它好好的規劃好再上路,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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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謝謝洪委員,也請部長再跟委員持續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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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請牛煦庭委員進行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