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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2時22分)再請林右昌部長和國土署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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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和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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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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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延續剛才莊瑞雄委員的問題,因為本席昨天也看到,有新聞媒體報導說了,他們試算A、B兩種概念,如果社宅過去是用所得別分級的話,租金可能是A多少、B多少,如果之後用身分別的話,因為他們兩個都是一樣的身分,反而會造成兩者的租金不一樣,一個比較低、一個比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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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想請教,你剛才有說到會設定一個天花板,我們都希望社會住宅能夠讓年輕群族、弱勢族群在3+3年的中繼過程中,能夠趕快累積自己的資本,找到一個永久居住的地點,所以問題來了,到底誰說的有道理?現在媒體居然是做這樣的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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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想這可能有一些誤解和誤會,第一個,什麼叫做可負擔?其實中央的政策和民團或一般民眾基本上是一致的,第一個就是讓社會住宅的租金降低,是大家可以負擔的,第二個就是照顧低薪的青年,還有邊緣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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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們都希望能夠讓租金更低一點,是大家可以負擔的,現在聚焦的問題是,以前是以所得分級,現在要用身分分級。本席剛才看到你們的理由,好像在某種程度上,相對來說這樣的政策推動比較方便,還是我們的認定比較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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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倒不是這樣。其實現況就是兩個直轄市用所謂的所得別,其他的是用身分別,這是一個。第二個,我們認為現階段全部都採取所謂的收入別,這在實際執行上會有問題。第三,什麼叫做可負擔?我們為什麼把整個租金收入大幅降低?最重要的是,第一個,過去我們的居住負擔一般是收入的30%,這被視為可負擔,我們這次的計算基準直接從30%降到20%,也就是減少約33.3%左右,這是一個很大的降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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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本席想請教,會不會發生如同我在媒體報導中看到的?以前採所得分級,租金相對比較低,但是用身分別認定時,因為他們兩個都是一樣的身分別,反而一個要繳比較高的租金,一個可以繳比較低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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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其實不會有這個問題。我們的意見是說,如果現在臺北市是使用所得別,未來要繼續使用所得別,我們予以尊重,但是它的租金收入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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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們尊重地方政府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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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對。但是它不可以超過剛才說的,就是我們訂的天花板水準,這樣就不會有過去明倫社宅曾經發生過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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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住都中心管理的社宅呢?未來都會統一改成身分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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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本來就是用身分別,所以住都中心的部分也不會有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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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部長,本席還是希望社宅的部分能夠以最大的力道,支持所有的弱勢族群和青年朋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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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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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再請教一下,關於本席的選區林口計畫特定保護區,其實過去大家一直提到,內政部也做過承諾,星期一本席的臨時提案也有提到中央和地方要加速做通盤檢討,但是民眾更關心的是保護區內的民宅修繕、整修以及規劃,大方向到底是什麼?有沒有具體、明確的內容可以告訴民眾,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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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部分請吳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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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請簡單說明,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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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在保護區裡面,當然是依照保護區的容許使用。第二個,針對林口特定區,其實現在我們也有在作業,新北市和桃園市都希望能夠回歸地方,這個部分我們也在持續作業,因為回歸地方還可以因地制宜,我們這個月才剛開過會,希望解除兩者分開之後的一些作業疑慮。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做,到時候可以給地方政府比較大的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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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地方政府也傳出,中央主導的力道會比較強,而地方政府因為法規的關係,比較無能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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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應該是這麼說啦!因為保護區想要變更、修正,本來就比較困難。第二個,原有的合法使用或是原有使用想要修繕,這部分的容許條件是可以談的,因為畢竟有一些的確在當地存在比較久。但可能也會有一些人期待直接變更,這個部分的確已經涉及長期的問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依照既有的管制條件,這個部分在審查上還是相對比較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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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也是會比較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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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對,但是它如果有一些現況要容許使用,這個當然可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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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說實在的,本席每一次到地方,都覺得中央的說明或宣導遠遠不足,很多民眾都告訴我們,不管他們是要整修、修繕、規劃,好像都被綁死了。甚至你們還提到,有人說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做專案變更,但實際上根本不可行嘛!對不對?一般民眾根本沒有辦法走這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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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因為保護區除了興建相關公共設施以外,基本上可能都要經過通盤檢討,才有辦法檢討這個項目,它不太適用個案變更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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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最後一點,部長,再請教一下,我們淡海新市鎮的二期開發,其實之前也有和地方政府溝通過,本席最關注的重點,星期一本席的臨時提案也有提出,就是沙崙路二段的40米道路,整個主幹道應該先打通,打通之後才能有後續的想像和發展,也才有誘因讓業界或是民眾進駐。這一點能不能具體給個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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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其實我們淡海二期的規劃已經進行作業了,期間也有和公路局進行協調,基本上在我們計畫範圍外的,公路局已經確定他們會納入計畫適度拓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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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我們現在說的是範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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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至於範圍內,徵收不是不可行,但比較擔心的是,如果民眾堅持要納入區段徵收,我們總是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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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重點是你們要去推動啊!你們要去地方召開說明會,要去告訴民眾,你們的方案到底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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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了解,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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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重點是沙崙路二段這條路,為什麼本席那麼重視這條路?因為2025年淡江大橋即將完工,當淡江大橋完工之後,所有的車流不是從八里端來淡海新市鎮,就是往原本的舊市區,或者往三芝方面,如果往三芝方向的話,馬上就會面臨淡海新市鎮二期的開發問題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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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了解。我們上個月底已經在行政院開過會,報告淡海二期的規劃,以及未來的開發方式和作業期程,我們今年都會加速提出,這部分已經確定在作業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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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們只是提出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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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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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整體要發展的話,交通必須先考慮,這些都會納入整體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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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非常好。因為你之前當過地方父母官,本席是提出地方民眾的心聲,很沈痛的在內政委員會向您說明,因為在二十、三十年前,政府就對淡海新市鎮畫了一個大餅,希望能夠進駐20萬人、30萬人,到現在光進駐5萬人左右就已經交通黑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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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努力的爭取,不管是淡北聯外道路,這部分現在已經正式施工,或者淡江大橋2025年完工,但後續的淡海新市鎮二期,我們也期待能夠有更多產業能夠進駐,達成在地就學、在地就業、在地就養的目標,所以您剛才也提到交通問題勢必要先處理,主幹道要先打通,要先有主幹道才有辦法活絡及規劃後續淡海新市鎮二期。你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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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些我們都會納入整體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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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那就拜託部長及署長念茲在茲,把它放在第一優先順位,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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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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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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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也謝謝部長和署長,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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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2時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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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開會(12時3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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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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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陳冠廷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