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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啓楷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啓楷:(11時54分)謝謝主席。請唐鳳部長。
1 主席:請部長。
2 唐部長鳳:委員好。
3 張委員啓楷:部長你好。
4 唐部長鳳:你好。
5 張委員啓楷:你是IT的天才,很多人很喜歡你,可是你有沒有發現這次租金和裝潢的事情就犯了眾怒,對不對?
6 唐部長鳳:我有拍一支開箱的影片,因為委員說要找一天嘛。
7 張委員啓楷:對。我有看你開箱。那為什麼會犯眾怒?是不是因為用了很多人民的納稅錢?部長,你曉不曉得,你的數位發展部每一位員工辦公的空間跟面積,行政院是有規定的?你知道他們用多大的空間是有規定的嗎?
8 唐部長鳳:當然,因為主要是數產署跟我們秘書處在辦理,是不是請我們的幕僚來說明?
9 張委員啓楷:依照行政院跟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的空間跟面積規劃原則,不是只有數發部,所有行政院各機關每位員工個人跟公共空間可以用多大的空間?2.42坪。你上禮拜自己開箱,又做了澄清文,你們數位部每個員工用了多大的空間?在新光大樓的部分有多少?你先不要回答,我幫你算了、我幫你算了。數位部,在新光大樓有285個人,一個人用了5.8坪,這是幾倍?一直在講天價租屋,部長,為什麼會這麼嚴重?人民為什麼這麼生氣?因為你用了一般人2.5倍的空間,對不對?所以那天我很生氣問了主計長怎麼會准,不是只有錢的問題,你們的空間為什麼要這麼大呢?
10 唐部長鳳:可是裡面的會議室或公共空間你有減掉嗎?
11 張委員啓楷:對啊,沒錯啊。
12 唐部長鳳:不是,這個是在講個人的……
13 張委員啓楷:來,來,來,專家在那邊,是不是?這個是2.42坪,辦法裡面就明定,個人空間跟公共空間加起來2.42坪嘛,你為什麼用了5.8坪?這是所有人和納稅人最生氣的地方,為什麼變成天價租屋?部長,我跟你講,你如果遵照這個行政院的規定,你只能租兩層樓,你現在租幾層?
14 唐部長鳳:我請我幕僚說。
15 陳處長仲山:報告委員,所謂的公共空間的面積是有規定的,沒有錯,那是個人的部分,是8平方公尺,那是屬於……
16 張委員啓楷:我算過了,你不用解釋,我算過了,也問了主計單位跟行政體系,問了我們的預算中心,我從民國84年開始追天價租屋,規定2.4坪這是非常明確的,結果你們為什麼要去租這麼多?這也是後來要浪費那麼多錢最大的原因。
17 陳處長仲山:報告委員,那個8平方公尺是指個人的部分,只有個人的部分,不含會議室、不含公共空間,還有一些特殊空間,所以這個部分……
18 張委員啓楷:所以加了公共空間變成是2.42坪,抱歉,我時間有限……
19 唐部長鳳:不,這2.42並不是加公共空間進去。
20 張委員啓楷:部長,這是很明確的事情、很明確的事情,所有的部會……你回去問主計處,他也是這樣跟你講。抱歉,抱歉,本席做一個很明確的決定、很明確的要求,好不好?你回去能不能退掉一層樓?
21 唐部長鳳:不是,您剛剛這個計算就已經是把會議室都算在這2.42坪裡,但是剛剛我們幕僚已經說明,你不能這樣子計算。
22 張委員啓楷:什麼不能這樣計算?不是,2.42坪就是個人空間加公共空間,包括你的洗手間、會議室,都在裡面。
23 唐部長鳳:我們滿確定不是這樣的。
24 張委員啓楷:這是明確規定的事情,好,我們事後再找專家來對質,好不好?
25 唐部長鳳:首先,我們書面會給你。
26 張委員啓楷:部長,如果依照這個規定,你租三層就是一個問題了,那如果確定是這樣子,部長,我們做個約定,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們回去跟房東重新議約,三層退掉一層,可不可以?
27 唐部長鳳:您這個辦公室面積,我現在細看這個表裡面寫的是機關人員類型,按照類型的個人辦公室面積規劃原則,所以您剛剛說是把會議室算進來……
28 張委員啓楷:加上會議室。
29 唐部長鳳:這上面並沒有這樣子寫。
30 張委員啓楷:這個單位是2.42坪。
31 好,沒有關係,我們就是找專家來確認。然後第二個,我們就做了一個很明確的約定,如果是2.42坪,包括你說的公共空間,那你是不是三層樓你就要退掉一層?這是一個。第二個,這次人民憤怒的是什麼?你為什麼要找一個臺北市租金第二高的新光大樓去租?這個地方叫地后,以前叫地王,你不是講說你在辦公的時候只用筆就可以批改嗎?指紋按上去,你在哪邊上班都不是很重要嗎?你為什麼浪費人民納稅錢?為什麼要租這麼貴的地方?
32 唐部長鳳:其實我們並沒有浪費人民納稅錢,以臺北市的商辦每坪的租金來講,我們租這個並沒有比較貴,現在租金的平均……
33 張委員啓楷:部長,你知道行政院在新莊聯合辦公大樓也有空間,你可以到新莊、到新北市,為什麼一定要租一個臺北市的空間?而且為什麼在市中心?為什麼一定要在那麼貴的地方?
34 唐部長鳳:一方面是我們當初有問國產署有沒有適合我們的地方,稍微遠一點也沒有關係,但是國產署是……
35 張委員啓楷:你是IT的天才,可是你這個消費行為真的跟一般民眾有落差。
36 唐部長鳳:國產署是說,好比像現在行二、行三要蓋,未來可能要5年或6年左右,所以我們這5、6年目前是按照國產署的要求,我們來租這樣子一個辦公室,但是當然如果它提早給我們別的地方可以用,我們也可以提早去啊!
37 張委員啓楷:我們再看另外一個,這幾天你自己在開箱嘛!我們看一下裝潢好不好?裝潢到底貴不貴?裝潢會這麼貴的原因,兩個嘛!一個就是你的空間太大,所以你才會除出一個什麼2萬塊的;空間如果像我講的是小的,只有兩層的話,當然單價就變高嘛!第二,更離譜的是什麼?你開箱完之後,有不少專家、資深的設計師就說:「我們這個天才啊!唐鳳是不是也被詐騙了?」你比照一下你自己po 的開箱文,你的裝修前跟裝修後,燈具、空調、消防、沒有隔間,這個不是都是一樣的嗎?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
38 唐部長鳳:有些像會議室等等是有隔間的,我們沒有開箱到會議室的部分。
39 張委員啓楷:部長,所以你看裝修前本來就有燈具了,對不對?空調跟消防本來就應該要有了嘛?這個應該都不在裡面……
40 唐部長鳳:包含桌上的燈具……
41 張委員啓楷:所以你一直在強調說只有2萬,我跟你說兩個重點,第一,你如果空間沒這麼大就不應該是這個價格,錢就省下,人民的納稅錢就省下來,對不對?包括裝潢費用、包括租金都是可以省的,包括你去租了一個最貴的地方,你如果搬到例如說新莊等等別的地方,租金……
42 唐部長鳳:它低於平均,所以並不是最貴的地方。
43 張委員啓楷:現在你開箱完之後,專家出來跟你講,如果裝修前燈具已經在那裡,這你自己po的嘛!裝修前那個燈已經在了,對不對?這個新光大樓以前一定也有消防、有空調嘛!對不對?它都不用再用到錢啊!你為什麼要再花那筆錢?第二個,更嚴重喔!你本來就知道它是一個中繼辦公室,對不對?
44 唐部長鳳:就是5年或6年,6年左右。
45 張委員啓楷:人民的納稅錢要省著用啊!你每一分錢都是很重要的啊!一個中繼辦公室你為什麼要花3,400萬去裝潢?
46 唐部長鳳:我們裝潢完可以用6年。
47 張委員啓楷:本來是一年半,後來是那邊沒有蓋,你現在又簽了一個新的6年,對不對?
48 唐部長鳳:我想我應該這樣講,本來國產署就沒有說我們在一年半之後一定可以去哪裡,所以我們是先簽一年半,然後等國產署的指示。國產署現在指示說我們到行政院旁邊行二、行三等等,因為確實那個會需要蓋一段時間,所以當然我們就續約。
49 張委員啓楷:對,所以不管怎麼樣你就是一個中繼辦公室嘛!現在人民在心疼的是什麼?每一分錢都很重要,有人就直接問,如果是唐鳳唐部長自己的錢或你家裡的錢,只是一個中繼辦公室,你裝潢要弄到3,450萬嗎?你是不是有落差?那個感覺有沒有落差?你可以更省一點錢。而且我剛剛跟你講了,如果從本席一開始質詢到現在,地點不要是那麼貴的地方;第二個,地方不要那麼大,特別是地方,你們跟我有爭議,我們就把它弄清楚,根本就是租金也不要那麼貴、裝潢也不要那麼貴。
50 所以我們做個簡單的結論,好不好?第一個,我們當然要有專家,我們都很理性在問政,我知道部長也是理性,我們就把它弄清楚……
51 唐部長鳳:會議室等等空間到底要不要算在每人坪數裡,我想這個是主要爭點,因為你後面的論點都是從這裡來的。
52 張委員啓楷:部長,事實上我已經算進去了,現在是你的幕僚說沒有算進去,事實上已經算進去了,所以我們非常合理的、很理性的,我們事後把它弄清楚……
53 唐部長鳳:我們可以事後來聯絡……
54 張委員啓楷:如果弄清楚,本席非常明確地對著全國民眾要求……
55 唐部長鳳:甚至請幕僚來……
56 張委員啓楷:你們三層樓要跟房東好好再去議價,甚至就退掉一層樓,你看你未來租了6年,租3億,對不對?你租了3億嘛!對不對?1年要5,000萬,你如果少掉一層……請先聽我講……
57 主席:請數位部跟張委員來做說明……
58 張委員啓楷:你如果少掉一層,未來6年國庫跟人民的納稅錢就可以省掉……
59 唐部長鳳:召委剛剛已經裁示了……
60 主席:請數位部會後跟張委員來做說明。
61 唐部長鳳:我們是不是就依照召委的裁示?
62 張委員啓楷:好,那我們等一下就坐下來,把你這個規則弄清楚,我是請問過專家,我們把它弄清楚,好不好?
63 主席:好,那官員等一下跟委員來做說明。
64 張委員啓楷:然後你已經做開箱了,如果空間還是太大,下禮拜我們就約個時間,我找資深的設計師、裝潢工程師,我們再開箱一次,我們去看看到底有沒有浪費。
65 唐部長鳳:我們先把您剛剛那個表格釐清,好不好?您剛剛那個表格先釐清,這個才是重點,謝謝。
66 主席:謝謝,要理性喔!
67 張委員啓楷:我們等一下就坐下來,包括你的工作人員。謝謝主席,謝謝部長。
68 主席:好,謝謝。
69 現在請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70 現在請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
71 現在請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不在。
72 現在請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
73 現在報告,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黃健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數位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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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4
speakers ["李昆澤","葛如鈞","林國成","林沛祥","陳素月","何欣純","廖先翔","徐富癸","林俊憲","邱若華","游顥","許智傑","蔡其昌","謝衣鳯","魯明哲","洪孟楷","陳冠廷","張啓楷","黃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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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20"]
gazette_id 1131601
agenda_lcidc_ids ["11316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葛如鈞等22人擬具「電子簽 章法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16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