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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曜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楊委員曜:(14時32分)謝謝主席,主席,我請一下薛部長。
1 主席:好,我們請薛部長。
2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3 楊委員曜:部長,我剛剛聽了一句話,所以就調整一下我的質詢順序,我們通常都是相信人是善良的,整個制度的設計,也都是用這個來做為立論基礎,雖然人是善良的,可是總是會有一些人偏離人生的常軌跟社會預期的常軌,所以才會發生不幸,我現在就直接這樣子講,保母跟社工他們之間其實是必須要有信賴關係的,這個信賴也就是建立在彼此認知為善良的,對不對?也因為這樣子,加上社工的工作量也大,我今天也不想再談社工工作量跟待遇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我們在本委員會討論太多次了。
4 這一次事件發生以後,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現在會不會有很多社工其實把訪視用通訊的方式來做替代?
5 薛部長瑞元:應該是不會啦!該去實地訪視的他們都還是有這樣做,因為完成之後也必須要做報告。
6 楊委員曜:對嘛!不至於因為各項通訊軟體的進步,所以就……
7 薛部長瑞元:未來如果在特殊狀況之下,是可以用這種所謂視訊的話,則我們會進一步去做規定。
8 楊委員曜:對,我要講的是,像這個案子的最後一次訪視,保母是說家裡有人確診,此時視訊可能可以做為取代。
9 薛部長瑞元:可以來做輔助的工具。
10 楊委員曜:可是它只能在特殊的狀況下,因為執行業務的人,先不說是保母或是誰,執行業務的人若有心要為惡,沒有到現場去做訪視,其實都很難察覺出問題。
11 薛部長瑞元:對。
12 楊委員曜:因為視訊本身要作假也容易,可是假如有萬一不得已的情況,這個倒是可以作為替代。
13 部長,我個人對於這一件事情除了跟大家一樣,就是臺灣社會發生這樣一件事情,覺得很痛心,對小孩子也很不捨以外,我有發現一個問題,以臺灣資訊這麼多元、這麼快速、這麼發達的情況,為什麼一個重大的虐童案件從去年12月底發生,一直到3月份社會大眾才知道?這個問題我覺得還滿誇張的。
14 薛部長瑞元:對,這個事件對大眾來曝光,為什麼會拖了3個月,當然我們也是很關心,不過因為這牽涉到司法調查,這案件當時就在司法調查……
15 楊委員曜:不是,司法調查是偵查的內容不公開,可是案件通常會浮出檯面,但這個案子並沒有,這個案子是小孩送到醫院的時候,醫生從外觀判斷,從下體的燒傷到指甲的拔除,這一看就是一個刑案,然後警政機關也知道,看樣子臺北的社會處一定知道,兒盟一定知道,衛福部也知道,可是沒有任何一個相關的人向外界透露出有這麼一件事情,我覺得還滿訝異的。
16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我個人的判斷,這中間可能有一些誤解的地方,也就是說,對於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就會有所謂的偵查不公開,但是偵查不公開其實是有一定的範圍。
17 楊委員曜:對!對!
18 薛部長瑞元:比方說行政上面有沒有什麼樣的缺漏,聯繫上面有沒有什麼樣的問題,這都是我們自己要去進行行政調查的,而不是因為已經進入到司法,所以這些就通通暫停不做。
19 楊委員曜:司法調查跟行政調查本來就是兩回事啊!
20 薛部長瑞元:本來就是不一樣,但可能是地方還是我們中央的同仁都有這樣子的一個誤解,以為已經進入到司法調查,所以其他這些工作大概可以暫緩,等到司法調查結果出來,我們再接續去做行政調查,其實這個觀念是需要再做調整的。
21 楊委員曜:臺灣目前新聞量不足,然後新聞台又過多的情況下,昨天晚上我看到一則新聞,就是從這裡搭計程車到那裡,平常收150,有一個司機收了200,這就上了新聞啊!結果我們這一件事情,竟然從送醫院開始到所有相關的人,我現在講的不是公開的講出來,而是私底下把訊息傳出來,連個人把訊息傳出來的情況都沒有,這是我覺得還滿訝異的地方,這也讓我另外想到……
22 薛部長瑞元:委員,應該是這樣講,對於這類的案件,行政機關在處理的時候,不管是地方還是中央在處理的過程當中,都不太會主動告知媒體,原則上並不會主動告知媒體,但是以過去的經驗,雖然沒有主動告知媒體,但媒體都還是會知道。
23 楊委員曜:對!對!
24 薛部長瑞元:為什麼這個案子因為沒有告訴媒體,然後就通通都不知道,這的確是一個值得去探討的現象。
25 楊委員曜:我從這裡又聯想到另外一個問題,這是一個極度弱勢家庭所造成的悲劇,假如他家裡面還有其他的人,我想這件事情不至於會從事發到現在拖了將近3個月的時間,所以弱勢家庭的保障,真的是我們政府的責任。
26 薛部長瑞元:對。
27 楊委員曜:我們先不說其他機制上的東西,光是他跟外界的連結就可以判斷出來這個家庭有多弱勢,我相信假如是一般的情況,縱使也是委託出養,假如不是只剩下一個老祖母,我想這件事情也不至於拖到現在,部長,我這樣子講有沒有道理?
28 薛部長瑞元:事實上,他的家庭裡面也不是只有祖母,他祖父也還在。
29 楊委員曜:對!對!都是隔代了嘛!他可能跟外界……
30 薛部長瑞元:就已經是失聯了,然後家裡會知道這個兒童過世,應該是兒福聯盟這個媒合機構跟他們講的,至於它怎麼樣去描述死因等等這一些,我們並不是很清楚,所以這部分當然還可以再進一步來瞭解,如果沒有把死因說得很詳細,可能家屬就會認為,就已經遇到了,所以就算了,但因為這個案子後來要進入到解剖,法醫驗屍後認為是他殺,而這個時候有沒有再讓家屬知道,我們就比較不清楚了。
31 楊委員曜:部長,我也不能問好問滿啦!因為陳瑩委員說他辦公室有一個協調會,我協調會也是開到一半啦!我最後再講一個問題,就是現在這個剴剴的案件,他原本就有一個保母,原本的保母對他的照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兒盟負責出養的轉介工作、媒介工作,所以就換成兒盟的保母,這個有沒有必須呢?
32 薛部長瑞元:這其實有違反一些原則,因為小孩子如果已經產生依附關係,而且中間沒有發現有什麼樣問題的話,基本上是不應該去換保母。
33 楊委員曜:對。
34 薛部長瑞元:至於為什麼會換,我們就要進一步再去做理解,到底他的動機是什麼樣子,或者是他的……
35 楊委員曜:還是兒盟的機制到底是怎麼樣?因為就兒童權利公約來看,所有兒童的事務,不管是公私立的社福機構、法院、行政部門,都必須要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優先。
36 薛部長瑞元:對。
37 楊委員曜:而我覺得假如這一次有一個環節可以逆轉整個事件,就是保母沒有換,事情就不會發生。
38 薛部長瑞元:可能就不會發生。
39 楊委員曜: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請部裡面跟兒盟或者是所有相關單位,就是以後所有的事情都必須要……
40 薛部長瑞元:報告委員,我們這個案子其實還沒有結案。
41 楊委員曜:我知道。
42 薛部長瑞元:我們還是繼續有一些疑點等等在追蹤,除了在法規上面要去做修正之外,其實有一些問題我們還是會繼續追下去。
43 楊委員曜:除了究責以外,因為刑事責任的部分,司法就歸司法了,除了責任的釐清以外,我覺得制度上如何讓它朝向全面性的,即所有的措施都應站在兒童利益來做出發點,我覺得這才是最重要的,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44 薛部長瑞元:謝謝。
45 主席:好,謝謝楊曜委員的質詢。
46 接下來我們請陳瑩委員進行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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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6-6
speakers ["王育敏","黃秀芳","蘇清泉","吳思瑤","洪孟楷","林月琴","廖偉翔","陳昭姿","陳菁徽","盧縣一","邱鎮軍","王正旭","李彥秀","徐巧芯","涂權吉","羅廷瑋","陳玉珍","柯建銘","傅崐萁","劉建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楊曜","陳瑩","林淑芬","陳培瑜","賴士葆","郭昱晴","范雲","黃國昌","牛煦庭","吳春城","顏寬恒","沈伯洋","林德福","陳冠廷","張雅琳","葉元之","羅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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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18"]
gazette_id 1131501
agenda_lcidc_ids ["11315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社會安全網推動情形及策進作為」進 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15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