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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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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085 00:00:26,761 謝主席,有請部長。好,來有請薛部長。委員好。部長好。部長辛苦啦。但我還是要講,從那個食安一直到食安的問題,我都儘量善意提醒,展現魄力,立即應變,錯誤修正,
00:00:30,236 00:00:36,843 這不是中央跟地方政府該有的作為。所以這件事情我會很慎重去做比對,包含思安。
00:00:51,411 00:00:51,431 委員長
00:01:10,543 00:01:11,343 我個人倒不是這麼認為。
00:01:32,148 00:01:59,824 在社會安全網裡面我們有很多的法律支援機構、社工可以來協助這個小朋友安全的成長但是因為人為的因素因為人為的因素沒有能夠及時的啟動跟做相關的這些連結的時候所以導致他是在一個安全的範圍裡面他卻受到最痛苦的折磨然後第一個時間我們去接觸了也沒有漏接怎麼會讓他在這個
00:02:01,698 00:02:01,938 這顯然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一個問題
00:02:19,679 00:02:42,492 所以政府存在的目的然後建立了這麼多的機制過去的產動經驗怎麼到現在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且也不是政府主動去發掘不是任何任何一個單位任何一個機關去發掘的我覺得這事情是真的非常需要好好的檢討這第一點那第二點第一個時間接觸了
00:02:44,557 00:03:00,372 有新北市政府、有台北市政府、有兒童機構怎麼會好像大家覺得把它安置好了就鬆懈掉了都沒問題啦這很奇怪的行為啦這很奇怪的行為為什麼不在109年齁
00:03:02,703 00:03:20,950 來推動所謂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只要是脆弱家庭今天很多委員都有提到我看的細節應該是這樣齁脆弱家庭有3歲以下的幼兒就應該納入指定收案對象然後由縣市政府社會局將脆弱家庭兒童名單提供給衛生局但
00:03:23,172 00:03:45,783 這名狩獵的小朋友一直到離世之前都沒有啟動對不對完全沒有啟動嘛齁這個幼兒專者的遺失制度甚至於早上的時候在內政委員會有某委員問警政署署長有接獲這個案件通報嗎也沒有也沒有齁所以從社政到衛政到警政到底什麼環節出問題部長應該應該有掌握了吧
00:03:50,804 00:04:11,869 這是一件事情那第二件事情再來我們是依據行政院喔當時為什麼會制定這個107年2月6號合併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內容出入家庭的定義很清楚這邊都寫進去我就不再贅述最後一句話非常重要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這個家庭人家講這兩個單位通通不知道渾然不知這個事情
00:04:19,228 00:04:21,654 這是離譜其次哪一個環節出問題?你們的檢討報告裡面有針對這部分提出來嗎?
00:04:28,609 00:04:51,628 這是第二件事情第三件事情我們再看因為這個白紙一字寫清楚根據媒體的報導可以知道小朋友的生母2021年因為房外置疑而持有毒品被收押看守所當時懷孕有5個月生育2022年隔年的2月在新北樹林區產下小朋友後失去蹤影2023年令月被法院通緝這有三個時間點這三個時間點警政、衛政
00:04:59,346 00:05:02,415 都有連結到嗎?若沒有連結到,出了什麼問題?這個有檢討嗎?
00:05:05,685 00:05:30,914 這是第三件事情最後一個問題新北市或台北市的兒虎只要一個單位就算是他在去年6月發布通緝時有機會派一個專責醫師就是多一個機會去阻絕這樣的一個憾事應該是這樣對不對然後最後我想人原本就不是神一定是要眾人的力量一起來瞻前顧後大家一起來看顧這個小朋友
00:05:31,454 00:05:33,576 韓白講我從早上到現在我很仔細聽部長也好署長也好的回應我幾乎好像沒有聽到重點
00:05:50,492 00:05:54,216 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其實是有多個環節都出了問題所以在我們的檢討報告裡面就有分別都提出來
00:06:06,169 00:06:30,395 那委員剛剛問到的問題其實就是第一個這個社福中心也就新北市社福中心在接受這一個家庭包括說一開始的時候他的母親就懷孕因為在看守所所以他就表示說想要把小孩子出養
00:06:31,923 00:06:48,906 但是後來他生下來之後,這媽媽就不見了,就不見了。所以社福中心的社工的工作人員,就把整個的經歷放在說,怎麼樣完成這個收養。
00:06:50,356 00:07:07,147 所以他就一直去找這個祖母去協調說要改變監護人因為生養必須要有監護人的同意嘛所以他整個的工作重點變成放在那個地方忘了說其實真正要處理的是小孩子
00:07:08,107 00:07:25,506 小孩子的問題是當務之急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新北市社會福利中心去處理的卻是他的收養相關的這個同意權的這個問題所以他只把這個小孩子照顧就一下子就丟給兒福聯盟
00:07:29,053 00:07:47,622 然後就等於小孩子的照顧就沒他的事了這一個環節是新北市這邊到現在為止新北市也還沒結案小孩子過世那麼久新北市的這個案子還沒結案所以這裡就是第一個問題出來就是說
00:07:50,603 00:08:11,392 我們的地方政府在處理這類似的工作的時候沒有把重點放對重點是要保護小孩子重點不是說要去取得這個同意因為事實上是不是一定要出養才能夠讓孩子得到最佳照顧這個也沒有評估啊這是第一點
00:08:12,792 00:08:24,720 第二點的話,兒福聯盟接到這個案子的時候,他也沒有做得很好的一個評估也就是說他有兩度,第一階段的時候是因為本來是媽媽要去委託,後來就結案掉
00:08:38,888 00:09:02,944 後來就是祖母得到這個監護權之後他仍然希望就是說這個要出養所以仍然去找到兒父聯盟那個社會局就找兒父聯盟來處理這個小孩子的安置的問題好 第二個問題就因為在這個過程當中他的祖母已經聘請了另外一位保母幫他照顧了一年
00:09:04,273 00:09:20,626 這一年當中的話沒有什麼樣的問題但是兒福聯盟接手之後的話卻把這個小孩子從這個原來這個保母的手中把他移開交給另外在他的另外一個縣市的保母來做照顧
00:09:21,767 00:09:27,609 那這樣子的行為就非常的奇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行為發生我就是要聽部長講這一段為什麼可以這樣為什麼沒有尊重原有的監護人的意念是希望讓舊的保母來繼續來保護、照顧這個小朋友為什麼
00:09:38,278 00:09:52,453 本來就是這樣子那這在我們的報告裡面其實也稍微有提到因為兒福聯盟這樣子的一個機構來講的話第二他自己沒有自己的
00:09:53,234 00:09:55,055 對於這一個保姆去做這個監督管理
00:10:17,478 00:10:39,796 所以當他有這樣的情形之下的話那原來的這個保姆的話他一個月要3萬塊他後來轉過去的這個保姆的話一個月是2萬5那這中間這些錢是由兒福聯盟出錢的是所以這個就是一個問題那我們未來這個就要切掉
00:10:41,736 00:11:05,565 所以小朋友的生命就是一個物品然後誰來處理會比較便宜就給比較便宜的去處理我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啦我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啦但是這是一個可能的原因可能的動機所以我們現在就把這個東西切掉我們現在要求地方來做這件事情地方本來就委託安置這樣子一個系統
00:11:06,385 00:11:29,698 所以就地方來決定這小孩子要送到哪裡去就在他的系統裡面去因為這個系統地方政府會就是說定期或者有機制去做monitor去監督他的這個裡面的執行的狀況是什麼樣子所以這一個部分也是我們重要的一個未來要去檢討改善的一個機制
00:11:30,919 00:11:46,173 所以今天發生小朋友生命不見了,就是一條,坦白講就是一個命案嘛。所以這個間接的不尊重當事人、政府人的意願,然後硬轉接給另外這個保姆的,這算不算間接殺人?
00:11:47,673 00:12:07,139 這我是不敢這樣講這是其一啦齁其二為什麼可以這麼樣的不去尊重這個原有監護人而且已經有這個照顧保母一年多的這樣的信賴的這樣建立起來這樣的關係然後可以把他火絕掉是因為三萬到兩萬五之間的差異然後我們政府怎麼可以讓這個事情發生
00:12:07,839 00:12:28,004 我不知道說是不是這個差異引起這樣子的...我知道我當然是跟部長在討論嘛因為我聽你這麼講的過程裡面就是...就是如此...就是應該就這樣而已嘛簡單講就這樣嘛我不是要把它簡化啦齁因為...所以我要把這個線...這個原因可能的原因要把它切斷啦以後不要...所以你們在...對我知道部長這12月的時候召開專論會議就是6點的結論第一個結論就這麼講了嘛
00:12:31,405 00:12:37,733 未來有出養必要,不能將評估沒可暫時安置及收養或仿視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來執行。
00:12:47,841 00:13:03,987 至少要做到你看嘛,我們等到這事件發生,我們不才發覺精確發覺到不能將評估、媒合、暫時安置及收養、後紡釋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嘛我才問一句話,只有這些不能交給民間團體而已嗎?還有吧?
00:13:05,968 00:13:26,945 跟委員報告其實這件事情並不是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們才覺得說這樣子不妥其實在兒權法目前進行的修法的過程當中我們已經提出來但是有一些民間的團體或專家跟有一些地方政府是反對這樣做
00:13:28,618 00:13:51,314 他一直覺得維持現在的是比較好,那現在事情發生了所以我想這個在過去修法當中在反對說把這個事情由單純一個民間團體統包的這樣概念把它中間有一些必須要去決定的事情移到這個政府機關來是必要的
00:13:52,554 00:14:01,037 這個是未來在修法的時候,我們也希望說委員能夠來支持這樣子的一個做法。跟這個有關的。我是說反對的縣市就跟這個有關
00:14:18,803 00:14:27,717 是嘛,就當場在這邊講啊,就會很清楚嘛。另外一件事情,我想我剛剛一直強調說,只有這些,只有這些不冷而已嗎?
00:14:29,793 00:14:52,596 部長看了一個資料這個是慈禧大學一個社工系的副教授講的在瑞典、丹麥、河南等國在申請收養部分是由政府把關由政府接受收養申請、完成審查及調查事宜並提供親子準備課程及核發準收養的收養許可相關的課程內容這個審查的標準都一致沒有機構落差然後目前
00:14:53,797 00:15:15,536 台灣目前是由各收養的機構進行安排課程以至於申請收養者一定得到出收養的孩子的縣市接受當地媒合機構的課程且同時輸出養媒合的機構評估標準不一整個收養的服務價格也存著落差怎樣落差你們都知道吧
00:15:16,636 00:15:22,080 所以這個也是這一次修法我們希望去...已經有納進來的在六點裡面有嗎?沒有啦!兒少全法的修法
00:15:40,188 00:16:05,054 在討論那個草案的時候已經有把這一點我們已經放進來了你還講一點齁在你們報告中因為今天被退回去了嘛齁但是還是有翻了幾頁嘛針對休養通盤報告中第一點為了釐清地方政府與收出養媒合機構之分工及迴避利益的衝突未來出養必要性的評估由地方政府辦理對這個修法員嗎
00:16:12,457 00:16:33,808 這個評估會不會又有22個縣市又有不一樣的標準?我們當然會建立統一的標準,這一個評估要評估什麼樣的東西,但是個案本來就是評估出來的結果不會一樣是建立統一標準還是建議統一標準?建立嘛,立主的立嘛
00:16:37,216 00:16:42,600 我剛剛講的這幾點好不好?是不是因為時間也過了一些了齁?
00:16:43,916 00:16:43,936 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