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0025
莊瑞雄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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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莊委員瑞雄:(12時4分)謝謝主席。有請內政部林部長。 |
1 | 主席:有請林部長。 |
2 | 莊委員瑞雄:警政署黃署長。 |
3 | 主席:黃署長。 |
4 | 莊委員瑞雄:部長和署長,我要先請教一下,5月1日勞動節公務人員到底可不可以一起放假?或者全國是否可以一起放假?其實這個最近社會討論非常多,本席月初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曾經請教過人事總處,目前公務機關不管是聘用人員、約僱人員或是公務人員都一樣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而是屬於公法上的契約關係,因此沒有辦法適用五一勞動節來放假。本席舉兩個例子,譬如說:一個單位裡面同時有公務人員、約聘人員和派遣性質的臨時人員,因此在一個單位裡面,有些人可以放勞動節、有些人不能放,這個大家都很清楚。 |
5 | 另外,中央和地方的公職,你光看立法院就好,很多助理和幕僚都適用勞基法,但基本上都是配合著公家單位和公職人員的工作作息,就我的瞭解,其實大部分都沒有放假,也沒有人會刻意的去注意到這群很辛苦為社會、國家在付出的群體,他們被勞動節給遺忘了。 |
6 | 本席還記得,去年大眾在討論這一題的時候,人總的回應是說要交由內政部研議,因為你們是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主管機關。你們的回應就更有意思了,你們當時是回應,委員提案要將這個辦法提升到法的位階,你們尊重立法院最終的決議。其實這個問題單純就是公務人員要不要放假?這個應該人總就能夠決定並會知你們,但是經過一連串這樣討論下來,非常大的困難就出在教職人員這個部分,這個大家都很清楚,就是老師放假,但是學生沒有放假要怎麼辦?早年兒童節只有兒童放假,但是兒童放假沒有大人可以照顧,所以後來就跟清明節一起變成連假,現在的狀況類似,就是老師放假,兒童沒有人可以教課。上次我問人總,人總也說期待比照兒童節的模式,由內政部來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由地方直接將勞動節比照兒童節的模式,統統放假一日。 |
7 | 所以2個問題請教部長,你是否認同比照兒童節模式的可能?還有,目前全年休假日已經滿了,部長先前受訪時也講,這需要有配套,那配套是什麼?先請教。 |
8 | 林部長右昌:好,委員,其實你非常清楚這個問題和方向是如何,不過你剛剛提到的那個課題,基本上,我們現在的思考是朝向正面、肯定的方向在前進。 |
9 | 莊委員瑞雄:哦!你都說這種話,那我問你,我懂你的意思,我請黃署長上來的意思也是一樣,公務機關都會遇到這種問題,你知不知道?我們不是要叫你們上來站著。部長,你跟我說會正面思考,那我簡單的問你,你的意思是說,方向明確、樂觀其成,對不對? |
10 | 林部長右昌:是的。 |
11 | 莊委員瑞雄:好,那我要問你了。 |
12 | 林部長右昌:雖然我們是主管機關,法我們當然要修,但是這個涉及全國的事務。 |
13 | 莊委員瑞雄:不是,你說「方向明確、樂觀其成」,但問題是又沒有答案。那我問你,5月1日可不可以適用? |
14 | 林部長右昌:這個最近院會應該就會有一個答案。 |
15 | 莊委員瑞雄:有開過會了? |
16 | 林部長右昌:我們正在…… |
17 | 莊委員瑞雄:這個大家都很期待,連召委都笑嘻嘻,你看,大家都期待這個政策可以嘉惠所有的行政機關,不然會造成有的…… |
18 | 林部長右昌:是,這要跨部會,我想執政黨、包括院長也都非常關心這個議題。 |
19 | 莊委員瑞雄:可以? |
20 | 林部長右昌:我們已經加速的在進行相關的溝通。 |
21 | 莊委員瑞雄:所以5月1日適用沒有問題? |
22 | 林部長右昌:我沒有辦法幫院做這樣子的回答。 |
23 | 莊委員瑞雄:你的意思是說「方向明朗、樂觀其成」,這樣就對了? |
24 | 林部長右昌:我們會以正面的方向來看待。 |
25 | 莊委員瑞雄:其實正面就是了,你就大膽的講就好了,有什麼關係,胸脯就把它拍下去,接下來要請教…… |
26 | 林部長右昌:我們不能僭越。 |
27 | 莊委員瑞雄:先感謝啦!希望5月1日放假的問題在內政委員會這樣建議後可以解決,其實這是長年以來的老問題,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是好事,不然一個單位有的人適用勞基法、只是單位不同而已,怎麼會變成這樣子?行政部門把它解決掉是好事,好不好? |
28 | 另外我要請教,跟騷法實行快2年了,我們何時要啟動修法檢討的一個評估?我要請教署長的是,2021年11月跟騷法三讀通過以後,我們在2022年6月實行,將跟騷行為明確入罪,並導入書面告誡、保護令和刑事訴訟等3道防線。被害人報案以後,警政單位可以開立書面告誡給行為人,然後明確告知你違法,2年內再犯的話,被害人就可以向法院民事庭聲請保護令,如果再違反保護令的話,就會科以刑責。好了,跟騷法實行到今年已經2年了,從111年6月到今年1月底,你們總共受理了4,944件;開立的書面告誡有3,480件;違反書面告誡的有315件。從這些數據中可以看得出來,現行開立書面告誡雖然只是一只行政命令,但確實有達到阻嚇的效果,但本席的問題是,這個法還有很多可以努力及改善的空間,我舉例,我今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有講到,韓國直播主企鵝妹來臺灣,他在全省環島直播的時候,粉絲開始跟蹤他,直到有人報案後,警方依照跟騷法的規定開立書面告誡。開立書面告誡是宣示警方已經介入,但是這有一個問題,如果他還是一直圍繞著他,那在聲請報護令、核發保護令還沒有出來的這段時間,我們要如何保護被害人的安全?這是第一個。 |
29 | 召委,我馬上結束。第二個,這有很大的問題,其實我們有做出決議,去年本席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完之後,警政署很快的就召開諮詢小組和相關的研討會,跟騷法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後,我們通過的附帶決議是,內政部必須要在3年內檢視現行法令有沒有需要調整的,我要請問,警政署現在的規劃如何?請一併回答。 |
30 | 黃署長明昭:跟委員報告,首先第一點,如果他再被跟騷的話,其實警方可以協助他來做保護的工作,可以這樣子執行。第二個問題,今年底有沒有要啟動修法?根據專家學者以及學術研討會所提出的,這段時間所執行的內容大概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警察和檢察官依照職權來聲請保護令的部分,法官很多都不同意,所以我們希望可以入法,就是可以修在跟騷法這個母法裡面。再來,相對人處遇機制這一塊,這一塊可能還要再跟衛福部做一個比較細緻的討論,然後再入法,這樣我們才有辦法可以推動。 |
31 | 主席:好,所以等於還有其他部會需要一起協同的來處理是嗎? |
32 | 黃署長明昭:對。 |
33 | 主席:好,懂了。 |
34 | 莊委員瑞雄:這個不要開玩笑,因為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的194件裡面,違反保護令的高達101件,開什麼玩笑?我們做成決議後,你們的規劃要趕快出來,好不好? |
35 | 黃署長明昭:好。 |
36 | 莊委員瑞雄:OK! |
37 | 主席:麻煩你也跟委員報告一下,需要我們立法委員來協助你們的,請跟我們說一下,好不好?好,謝謝莊委員,謝謝!謝謝部長和署長,謝謝 |
38 | 繼續請洪申翰委員質詢,謝謝。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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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15-7 |
speakers | ["高金素梅","王美惠","蘇巧慧","張宏陸","許宇甄","黃建賓","徐欣瑩","黃捷","牛煦庭","張智倫","丁學忠","李柏毅","莊瑞雄","洪孟楷","洪申翰","黃國昌","吳琪銘","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黃珊珊","王世堅","麥玉珍","陳冠廷","林俊憲","劉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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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3-18"] |
gazette_id | 1131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6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16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