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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黃委員國昌:(12時41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部長和體育署署長。
1 主席:部長和體育署署長,謝謝。
2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3 黃委員國昌:部長好、署長好。延續上一次質詢的主題,就是足協每年都拿國家上億元的補助,結果卻連足球員的錢都在欠。上一次我質詢完了之後,馬上就接到投訴,上次署長說,去年欠的錢都還完了,但是署長可能忘了補一句話,那就是前年的錢一堆都還欠著,為什麼前年的錢一堆都還欠著?那時候是鄭文燦擔任足協理事長,他當時說,中華男足睽違3年半首勝,要發30萬元獎金鼓勵全隊,結果我收到這些足球國腳的投訴,他們投訴什麼?他們投訴,你根本不用講到鄭文燦所說的那30萬元獎金,因為到目前止,連出場費、集訓費和車馬費,我表格上面所列的這些國腳,他們一致的反映都是一毛錢都沒有拿到,這是足協對待我們這些國腳的方式嗎?署長,這件事情你有沒有掌握?
4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目前足協還有8,000萬元的債務,的確還包含大約400萬元是選手及工作人員的部分。
5 黃委員國昌:所以要欠到什麼時候?
6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目前足協和廠商,以及一部分的……
7 黃委員國昌:足協和廠商怎麼樣,我不管,我care的只有足球員的權益。
8 鄭署長世忠:對,他們已經承諾今年這一季會優先償還選手的欠款。
9 黃委員國昌:這樣叫優先償還?
10 鄭署長世忠:他們是從今年這一季開始。
11 黃委員國昌:當初發生這件事情時,足協秘書長是誰?
12 鄭署長世忠:當時累積的債務是我之前那一任秘書長──方靖仁的期間所累積的。
13 黃委員國昌:我說的是踢這一場,就是鄭文燦宣布要給人家30萬元獎金,那個時候秘書長是誰?
14 鄭署長世忠:這一場的經費應該已經還了。
15 黃委員國昌:那時候秘書長是誰?
16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是我。
17 黃委員國昌:是你?有還嗎?
18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應該已經還了。
19 黃委員國昌:我再跟你講一次,這些人全部都投訴沒有給。
20 鄭署長世忠:112年12月之前的的確還沒有還,沒有錯。
21 黃委員國昌:沒有給嘛!就是你當秘書長的時候嘛!
22 鄭署長世忠:我是12月的時候擔任秘書長,這一場應是還了。
23 黃委員國昌:你們可以這樣子對待足球國腳嗎?更離譜的事情是什麼?
24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去年的出場費足協的確已經在去年陸續償還,但是111年之前的,他們的確沒有辦法還。
25 黃委員國昌:我再問一次,你說有陸續償還,那是償還了哪一個人?大聲的講出來。
26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112年的的確沒有再虧欠,但是足協也表明了,他們現在還有欠款,還在努力償還。
27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具體的問,2022年國際足球友誼賽,你們好大喜功的頒了30萬元的獎金,結果搞到現在都2024年了,你們連出場費都沒給,可以這樣搞哦!可以這樣搞哦!
28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他們已經在陸續償還,沒有錯。
29 黃委員國昌:要欠這些球員欠到什麼時候?
30 鄭署長世忠:他們希望今年可以還清這400萬元。
31 黃委員國昌:你們這些人當初去當理事長、秘書長,現在是當行政院副院長、體育署署長,結果你們拍拍屁股,不關你們的事了。
32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它快速累積債務的期間並不是在我任內。
33 黃委員國昌:到底是在誰的任內,你們自己去吵,足球員關心的事情是什麼?他們為我們國家爭光,結果到現在還被欠錢,部長,你可以接受嗎?
34 潘部長文忠:委員,他們是代表國家去比賽,我們一定要做最大的努力,我也一直請署長協調,因為他瞭解這個生態,這個債務一定要設定償還的期限,剛才委員提到的球員出場費……
35 黃委員國昌:你們是設定到什麼時候?現在這些足球員很無助,他們被人家踢來踢去,當初你們很會做新聞、很會做公關,真的,足球員連出場費都沒有拿到,現在卻無人聞問,部長,這個你可以接受嗎?
36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部分教育部體育署已經有澈底要求,我剛才有跟委員報告,今年一定要解決積欠的欠款。
37 黃委員國昌:你的意思是說今年?你們要欠到年底哦?
38 潘部長文忠:不是,我是說要積極、趕快處理這件事情。
39 黃委員國昌:需要多少時間?需要多少時間?你們不敢給大家答案哦?
40 潘部長文忠:委員,就今年內。
41 黃委員國昌:更離譜的是什麼?這件事情請部長和署長回去查清楚,他們錢沒有拿到哦!結果中華民國足協的扣繳憑單竟然寄給人家了,發扣繳憑單的是足協。我那時候知道這件事情後大驚失色,球員沒有拿到錢,結果扣繳憑單說要扣他的稅,部長,你會不會覺得很誇張?這是怎麼回事?
42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非常的不適當。
43 黃委員國昌:錢到哪裡去了?獎金的錢沒有給人家,但是卻有扣繳憑單欸!現在是足協把錢放在口袋裡面,沒有發錢給球員,然後出扣繳憑單說,欸!你的錢已經入帳了,要扣稅。部長,這件事情要不要徹查?
44 潘部長文忠:體育署已經在查辦。
45 黃委員國昌:這件事情要不要徹查?
46 潘部長文忠:是。
47 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我老實跟你講,這個已經不是欠錢不還,這個是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沒有給人家錢,還敢出扣繳憑單說錢都給了,離不離譜?部長,需要多久?
48 潘部長文忠:委員,體育署現在正在查處這件事情。
49 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
50 潘部長文忠:3個月內好不好?
51 黃委員國昌:3個月,需要這麼久哦!
52 潘部長文忠:因為要查清楚。
53 黃委員國昌:把他們叫來問一問就知道了,錢沒有給,扣繳憑單卻可以出,這是誰決定的?當年扣繳憑單是怎麼發的?
54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我們一併查處好不好?
55 黃委員國昌:1個月好不好?
56 潘部長文忠:可以。
57 黃委員國昌:好。
58 主席:好,謝謝黃國昌委員,謝謝部長和署長。
59 接下來請翁曉玲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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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2-4
speakers ["柯志恩","萬美玲","陳培瑜","葛如鈞","葉元之","洪孟楷","郭昱晴","羅廷瑋","張雅琳","林宜瑾","吳沛憶","陳秀寳","范雲","林倩綺","黃建賓","鍾佳濱","林月琴","何欣純","黃國昌","翁曉玲","鄭天財Sra Kacaw","吳春城","陳冠廷","沈伯洋","羅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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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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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司法院、法務部及內政部列席就「校園暴力事件之處置、少年犯回歸校園之輔導機 制及前科紀錄是否塗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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