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0017

徐巧芯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徐委員巧芯:(12時26分)謝謝主席,我想請薛部長。
1 主席:部長,請。
2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3 徐委員巧芯:部長好。部長,前幾天衛福部的門口放了很多民眾要送給剴剴的花,請問你有看過嗎?
4 薛部長瑞元:因為這幾天要來立法院,所以我辦公的地方是在疾管署,並沒有……
5 徐委員巧芯:所以你沒有看到大家在卡片上所寫的內容。其實是有很多民眾知道這件事之後感到很傷心,也希望未來能幫他討公道,於是就放了很多的花在衛福部門口。比方說我看到其中一張卡片寫著:對不起,剴剴,你不痛了,我們會努力幫你向裡面的討回公道。但是昨天晚上有網友告訴我們,衛福部突然把這些花都清空了,請問去了哪?都丟掉了嗎?
6 薛部長瑞元:我不太清楚。
7 徐委員巧芯:請問有沒有衛福部其他的同仁清楚這件事情?因為昨天網路上有非常多人都在詢問:我們送給剴剴的花去哪裡了?
8 薛部長瑞元:我再了解一下。
9 徐委員巧芯:今天你都來這裡報告了,衛福部沒有任何一位同仁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知道是誰做了這樣的決定嗎?部長,我相信你的辦公位置不一定是在那裡,或是你不一定清楚,但是今天有這麼多衛福部的官員都在場,沒有人知道是誰把花都丟掉了嗎?
10 薛部長瑞元:可能是秘書處等等的內部單位所做的決定,我回去後再了解一下。
11 徐委員巧芯:請問,身為一位部長,你認為民眾所送的花在一、兩天內就突然被衛福部,我相信是衛福部啦!不好意思,如果不是的話,但是外面的人不太會去把那些花清掉。
12 薛部長瑞元:是。
13 徐委員巧芯:顯然比較像是你們衛福部,把民眾送給剴剴,希望慰藉他在天之靈的花束都丟掉了,部長,你覺得合理嗎?
14 薛部長瑞元:當然不太合理,因為這是民眾表達其意願的一個儀式,不應該輕易的就將它移除。我回去後會再了解。
15 徐委員巧芯:請去了解到底是誰做的決定,我相信這個部分也必須說清楚並對外負責,這是最基本的。因為大家看到之後都非常的氣憤,為什麼要送給剴剴的花在一、兩天內就被丟掉了,難道你們不願意讓民眾的聲音出現在衛福部的門口嗎?關於這個部分,請部長回去檢討,好嗎?
16 薛部長瑞元:好。
17 徐委員巧芯:再者,今天大家都有問到,兒福聯盟之所以能夠接受新北市政府委託做出養、收養的相關服務,其實是衛福部所發的許可,對吧?
18 薛部長瑞元:許可是我們發的,沒有錯。
19 徐委員巧芯:許可是你們發的,按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第四項,關於出養媒合服務者的條件都有寫明,這是中央的法規,對吧?
20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的考核評鑑,我們都有公布,但是……
21 徐委員巧芯:你們都有公布?
22 薛部長瑞元:但是在中間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停了一段時間。
23 徐委員巧芯:又是因為疫情!衛福部不能什麼事情都丟給疫情。我問一下,你們是多久要對業者進行評鑑?
24 薛部長瑞元:三年一次。
25 徐委員巧芯:三年一次,請問最近一次的評鑑是在民國幾年?
26 薛部長瑞元:107年。
27 徐委員巧芯:107年的時候做的?
28 薛部長瑞元:今年也要做。
29 徐委員巧芯:今年要做?
30 薛部長瑞元:對。
31 徐委員巧芯:是不是已經超過時間了?
32 薛部長瑞元:對。
33 徐委員巧芯:針對兒福聯盟相關許可的評估,三年一次的部分是否已經超過原本預定的時間了?
34 薛部長瑞元:所以在110年到111年中間本來要做一次,剛好那時候就發生了疫情。
35 徐委員巧芯:不是啊!疫情已經過了好一陣子,你們怎麼都還沒有做?
36 薛部長瑞元:所以現在準備要做了。
37 徐委員巧芯:現在是因為這件事情爆發之後才發現要做,還是本來就安排了?
38 薛部長瑞元:本來就安排了。
39 徐委員巧芯:你們說本來就安排了,但是對民眾而言,就是衛福部當時該做的事情卻沒做到,無論是從網站資料來看或是你們所言,107年的資料是最新的,可是到現在已經過期了,請問這方面的一些責任及問題,衛福部怎麼看?
40 薛部長瑞元:其實除了評鑑之外,每年還有督導考察。
41 徐委員巧芯:請問,這個評鑑的部分什麼時候會完成,並公布給外界參考?
42 薛部長瑞元:應該是今年之內就會完成。
43 徐委員巧芯:今年?
44 薛部長瑞元:只有8家,應該很快就可以完成。
45 徐委員巧芯:誠如你所言,只有8家,請問一下,做這樣的評鑑,從開始到完成需要多久的時間?幾個月?
46 薛部長瑞元:這個主要是……
47 徐委員巧芯:一般來講,幾個月的時間能夠完成這樣的評估報告?
48 薛部長瑞元:這有幾個程序要做,第一個是要召集評鑑委員,而且評鑑委員要先取得行前的共識,接下來是實地訪查並看它的資料,回來整理之後還要做最後的評估。
49 徐委員巧芯:整個程序預計要進行幾個月?從一開始到完成評估報告?
50 薛部長瑞元:因為是一家一家輪流去做,大概是在5、6個月之內。
51 徐委員巧芯:5、6個月?從現在往前推5、6個月,那個時候有疫情嗎?疫情已經結束啦!我的意思是你剛剛所說的都是藉口,從人民的角度來看都是藉口,如果從一開始進行評鑑到完成需要你剛才說的半年時間,如今疫情已經結束超過半年了,為什麼評鑑到現在已經過了這麼久都還沒有做,這點也是你們要檢討的。
52 最後一點時間,我想看一下權責的部分。關於權責不明的問題,希望中央能夠做比較一致性的法規規範,因為我們可以看到,從新北市政府到兒福聯盟、到保母的訪視是一年12次,臺北市社會局這邊的訪視是一年4次,但是我看過整個報告之後發現,這12次的訪視紀錄不會提供給臺北市社會局,而社會局的4次訪視紀錄理當也沒有提供給兒福聯盟,原本一年可以做12+4,也就是16次的訪視,但因為中間沒有相關規定讓彼此的資訊透明化,所以彼此都不知道。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資訊能互通是有幫助的喔!
53 薛部長瑞元:對。
54 徐委員巧芯:怎麼說呢?因為在兒福聯盟的訪視過程中前兩次是被拒絕的,對不對?但是臺北市社會局不知道,所以當那個保母說因為有人COVID-19確診而要延期之後,它以為是第一次,於是就延期了,如果臺北市社會局知道兒福聯盟曾經兩度被拒絕,它就不可能這麼輕放了。
55 薛部長瑞元:一次。
56 徐委員巧芯:一次嘛!我的意思是所謂的12次及4次,未來在資訊上的透明化以及雙邊的協商,是不是中央能做出規定,讓地方執行相關業務時可以更了解,整個過程中所有社工曾經到府訪查的紀錄是什麼,部長?
57 薛部長瑞元:這也是我們這次檢討後在未來需要改善的部分,也就是說,以現階段的狀況來看,社會局把事情丟給兒福聯盟之後,就不再對小孩子進行必要的訪查,有的只是因為監督保母的機構,像是臺北市,它就有去做,但是頻率方面,因為沒有接收到這是特殊個案,所以它就按照原來的三個月一次去做,這個部分的資料沒有互通。
58 徐委員巧芯:這個部分的資料互通、程序的透明化,麻煩衛福部這邊要統一,讓地方在執行上能夠更順暢,好嗎?謝謝。
59 薛部長瑞元:謝謝。
60 主席:謝謝徐巧芯委員。現在休息30分鐘,大家用餐。
61 休息(12時34分)
62 繼續開會(13時4分)
63 主席:繼續開會。
64 接下來請涂權吉委員進行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06
meet_id 委員會-11-1-26-6
speakers ["王育敏","黃秀芳","蘇清泉","吳思瑤","洪孟楷","林月琴","廖偉翔","陳昭姿","陳菁徽","盧縣一","邱鎮軍","王正旭","李彥秀","徐巧芯","涂權吉","羅廷瑋","陳玉珍","柯建銘","傅崐萁","劉建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楊曜","陳瑩","林淑芬","陳培瑜","賴士葆","郭昱晴","范雲","黃國昌","牛煦庭","吳春城","顏寬恒","沈伯洋","林德福","陳冠廷","張雅琳","葉元之","羅智強"]
page_start 61
meetingDate ["2024-03-18"]
gazette_id 1131501
agenda_lcidc_ids ["11315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社會安全網推動情形及策進作為」進 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15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