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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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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210 00:00:09,033 謝謝主席 請黃主委有請黃主委委員好是主委我想我們之前都討論過很多次那今天的主題是ETF我想就臺灣為什麼ETF這麼熱絡或者是現在這麼熱絡你個人的看法它的原因是什麼
00:00:35,369 00:00:59,775 因為為什麼現在這個時間因為這幾年臺股的這個市場是漲的對 臺股是漲的但是是不是另外也是證明說臺灣很多的民眾他其實我們缺乏很好的投資工具或者是他對於他的錢不知道要做什麼樣的投資然後會在這個時間特別往這個部分移動
00:01:02,117 00:01:15,715 希望能夠比有定存好一點的收益的商品相對安全然後呢但這一次我們發覺其實因為它有些廣告有一些誤導的地方就跟網紅在中間有一些關係對,所以
00:01:17,998 00:01:43,973 主委我想這個ETF其實在國內的資本市場的比例並不大但是它整體規模也僅多佔台股的1%、2%整體來說它應該不至於會造成好像非常非常嚴重的狀況可是看起來最近的狀況已經變成一種全民風潮就像剛剛我們的很多委員同仁說很多人連房子都去貸款
00:01:44,713 00:02:11,360 特別來買ETF那同樣的就是我們之前談到也是因為臺灣我們非常多的人我們的財經素養並不是很夠我們對於相關投資的判斷也不是很了解所以另外一種就是不好的就是被投資詐騙掉了那現在好一點的我們就是去買ETF我想問金管會你對於臺灣這些投股公司繼續推出ETF是採取鼓勵還是防堵的措施
00:02:12,932 00:02:16,715 所以你們是採取只要符合我的規範你們就可以自由的推入對吧
00:02:28,624 00:02:46,632 活絡資本市場是金管會的職責民眾也希望能夠有機會投資到比較好的產品重點在於從你這次推出的ETF熱潮提出的四幾個監理方案看起來就是表示這個市場現在是混亂的
00:02:48,553 00:03:02,722 1強化KYC表示原來沒有做到2加強投資教育宣導5表示原來的宣導不夠3ETF的廣告規範這就是你剛剛講現在最嚴重的是這個廣告的問題4評準金的規範顯然是不是在這場的ETF熱潮中發現了這些問題那之前有做過哪些的處置
00:03:15,987 00:03:17,848 所以表示主委我們並不是要加強嚴管
00:03:34,994 00:04:02,505 加強控管其實我跟你這個意思其實是說很多制度現在就有有沒有具體落實除了網紅的部分之外網紅的部分這就是我今天要問的網紅的部分按照相關的投信投顧法它其實如果說有誇大或不實其實是有相關法則的對吧是問題它不是投信投顧所以那它是什麼這就是一個新興的一個市場那它現在是用哪個法規來處理
00:04:04,520 00:04:28,940 公平法前兩天有發布一個規定有處理那現在就是要看投信跟網紅的連結能不能再找到一個關係去處理現在都是這些網紅他不是只有代言這些投資商品他還代言虛幣啊他還代言各種的投資啊因為我剛剛講的我們的民眾需要投資的工具跟標的但是他們
00:04:29,901 00:04:45,553 找不到好的就會受到這些影響第二個他就可能不是被詐騙就是去投資這些可能比較不適合他的商品所以廣告才是這個案子最大的癥結點不是嗎
00:04:47,134 00:04:59,458 就這個個案我覺得委員您的指示是我認同您的想法所以怎麼樣把這個廣告規範搞清楚第二個網紅代言ETF如果他發生了剛剛講的這些問題他不被處罰那我們罰頭信頭顧嗎
00:05:05,928 00:05:28,934 我跟委員報告現在就在請公會再去討論怎麼去處理總而言之如果所以現在還要討論所以它不屬於投心投顧業可是我們在投心投顧法裡面投心投顧事業從事廣告公開說明的相關的限制要主管機關定制然後70條之一不是投心投顧業不可以有任何廣告的行為這兩條法其實蠻清楚的
00:05:31,155 00:05:55,477 只是非屬投信投物業做了這個廣告你們現在的法則看起來在法裡面是一個很大的疏漏不是嗎對 所以要針對現在新興的這樣一個社群媒體的力量看是不是可以創造投信跟它的連結由投信去負責任所以現在的是問題就在於說我們相關的法規這中間的漏洞你什麼時候要把它補起來
00:05:56,618 00:06:23,635 報告委員因為政情局因為我怎麼找都找不到法他們的法條所以表示你們也找不到那因為找不到所以無法可法所以他就繼續在各種不管是任何社群媒體上面繼續的宣揚這樣的東西主委啊這不是我們現代社會應該法治國家應該有的行為吧是但至少公平會有3月8號如果推到公平會就表示經濟會失職啊不是
00:06:25,256 00:06:47,305 我不是說公平會我們就不做而是說我們怎麼樣去有一個這個絕對不會到公平會去而已啊這個絕對是在金管會的轄下裡面你所主管的業務他們碰到這種東西主委很簡單如果他是連結那我們就必須要管理如果他不是這個鏡頭顧業他違反了這個規定我們就必須要處置
00:06:51,704 00:06:51,984 好 第二個 如果
00:07:21,342 00:07:34,180 這些要法假設我們找到法則了現在這些網紅不只代理這個ETF他還代言虛幣虛幣的部分有沒有法則也沒有
00:07:36,447 00:07:39,850 這個代言就跟銷售是有還是在法律關係上是不一樣的
00:08:06,787 00:08:24,995 代言虛幣的部分虛幣部分目前我們沒有目前是根據資管平台這個部分但虛幣部分沒有所以網紅代言虛幣完全無法可管目前沒有這方面的如果他代言的話他算不算投信投股啊不算
00:08:26,530 00:08:43,269 因為它不是有加證券是 所以它什麼都不是所以它是一個又是一個新存在而不知道如何管理的我們要訂專法今年9月份會有一個專法的所以要趕快立專法那現在的這種青黃不接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辦呢
00:08:44,847 00:08:56,727 我是民眾我看到網紅代言我就跑去買了就像剛剛很多委員在說大家都是因為這樣子跑去買的甚至把房子拿去貸款跑去買
00:08:58,018 00:09:17,592 但他希望能夠有好的投資管道所以現在無法可管這段時間的空窗期我們要怎麼處理報告員容我跟您報告虛幣跟ETF可能不能同時類比ETF是我們核准的商品我同意但是我的意思是說兩個都要有人管
00:09:19,023 00:09:28,592 虛弊是金管會在管但是我們是管平台但是網紅部分我在思考也許看看今年這個專法有沒有可能對這一塊去著落看看國際間的慣例
00:09:30,506 00:09:57,234 因為在歐盟已經針對所謂的這個代言他們有相關的規範除了說這些目前為止其實是可以往前走的在歐盟的法案裡面對網紅已經有相關限制放在市場操縱禁止條款中所以外國是有案例的所以主委我希望這兩件事情不管是哪一種我們都希望把現在市場上面這種網紅代言
00:09:59,215 00:10:23,092 但是他可能會造成人民會不了解相關商品內容的部分我覺得至少金管會要出手干預啊否則就像很多之前發生很多雷曼兄弟那個時候也是如此銀行在賣怎麼可能賣假的東西但是因為廣告太誘人了最後一個就是我想最後一個問題
00:10:25,202 00:10:39,338 我們最近有一個營業員來陳情就是有關政交法如果違約交割的話然後目前為止因為很多都是手機APP在下單跟營業員其實沒什麼關係但是如果違約交割
00:10:44,096 00:11:04,293 即使責任全歸客戶的話如果沒有辦法追到客戶目前營業員還是要負責任可是這個目前為止在手機已經下單的時候我不明白為什麼跟營業員到底還有什麼關係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主委這邊也來做一些相關的修正或討論因為營業員認為說他從來沒見過這個客戶可是這個客戶
00:11:08,755 00:11:11,378 委員交割他要負相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