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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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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許委員宇甄:(9時8分)主席、各位官員還有我們各位在座的立委同事們,大家早安。宇甄今天要跟各位討論的是支持不在籍投票,人民省錢又省時。大家都說臺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但是曾幾何時臺灣人變得這麼地不快樂?高通貨膨脹吃掉薪資的成長,貧富差距12年以來最高,當執政黨讓人民看不到希望,改變現狀、改變社會、改變國家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民主投票,然而當在野黨順應民意推動不在籍投票立法,執政黨卻以國家安全為理由,扼殺人民參與民主投票改變臺灣的機會。選舉投票的參政權是中華民國憲法賦予每一位公民基本人權,特別是在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的當下,主流民主國家都在發展方便選民投票、降低投票成本的不在籍投票,全世界只有民主進步黨拿著威權政府會用的國安理由,反對國會擴大參政權。 |
1 | 民國91年到現在,有關不在籍投票的法案版本已經累積了五十多案,許多都是由民主進步黨提出,以前支持現在反對,難道又是時空背景環境的不同,還是只是換個位置就換個腦袋呢?民主要深化就必須要納入更多人參與民主的過程,簡單來說,愈多人的投票愈好。根據主計總處人口普查的統計,國人因為工作、求學的因素,未居住於設籍地的情形愈來愈多,2010年未設戶籍於常住地的人數有430.4萬,2020年則來到637.6萬,較十年前增加8.7%,數據統計顯示人口往都會區常住的情況愈來愈多,每逢選舉的時候,在外地工作的勞工、學生為返回戶籍地投票,就要花費許多的時間和金錢,高額的成本影響他的投票意願。如果說臺灣的經濟環境好也就算了,但是現在最苦的是勞工和學生,薪水低、生活過不下去,投票還要花那麼多錢,民進黨反對不在籍投票是不是就要站在年青人跟勞工的對立面?因為勞工果然是心中最軟的那一塊、因為年輕人反正都是「死忠」的。 |
2 | 政府有責任保障投票人參政的權利,政府更有責任改善不便民的投票狀況,不在籍投票就是保障公民投票權,就是符合當下社會最需要、最能深化民主、最能讓臺灣人重新看到改變希望的重要制度,所以不在籍投票有很多元的方式,不要再有意識形態,我們可以共同討論找出最合適的方式。謝謝。 |
3 | 主席:謝謝許委員宇甄的發言。 |
4 |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4號丁委員學忠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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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5 |
speakers | ["韓國瑜","洪孟楷","陳菁徽","許宇甄","丁學忠","陳昭姿","麥玉珍","羅智強","吳春城"] |
page_start | 157 |
meetingDate | ["2024-03-15"] |
gazette_id | 1131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0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國是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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