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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12時57分)謝謝主席,有請陳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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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主委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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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主委,我想先跟您請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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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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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您當NCC主委以來,你面對有高度社會爭議的案件,包括鏡電視的執照審議案,包括三立入股中嘉案,您覺得你自己是不是有秉公處理,有善盡調查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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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秉公處理而且依法去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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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但是我從上一屆的立法院公報上,看到的事實卻不是這樣。在公報紀錄上,有多位立委針對NCC處理的過程當中,發生許多違法或是爭議的事情,而且他們具體提出了很多例子,要求成立調閱小組。當時包括從鏡電視取得新聞臺的執照,到鏡電視取得執照之後發生的違法事情,還有NCC自己內部行政作為的部分,我們看到主委您都一再地推拖拉,認為只要NCC交出報告,依法調查,要是有什麼事情交給NCC處理就可以了。而且我也看到在公報紀錄上,民進黨執政黨利用他們的人數優勢,5度封殺在野的提案,我就不一一唸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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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過去這幾年來,我個人認為您的工作是非常好當的,因為面對爭議的事件,總是有人幫您護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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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是依法處理,不是護航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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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但是現在新的民意出現了,今天稍早交通委員會已經成立調閱小組的提案,我想請教主委,在接下來的調閱辦法及調閱資料範圍的討論上,您是不是願意承諾,將所有鏡電視執照審查的過程、核發執照後的檢舉案以及NCC進行審查調查的所有相關資料,您都願意如實地、沒有隱瞞地、毫無保留地交出來供調閱小組來審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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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上一屆會期我們就做了5次的專案報告,相關的調查資料、報告資料我們都已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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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沒有,今天已經正式成立調閱小組,接下來要您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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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成立調閱小組是大院的權力,那我們有哪些資料,只要合法的前提下要提供的,我們就依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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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您承諾您會如實地、無保留地交出這些資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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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是依法,有些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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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所以是有條件的?好。主委,你就是一貫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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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些東西在刑事調查當中,依照憲法本來就沒有辦法在調閱範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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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主委,對於前年原本鏡電視三董一監辭任的事情與原因,我想你很清楚。請問主委與NCC,對於當時三董一監所陳報的鏡電視報告已經明白點出鏡電視很多作為違反NCC核發新聞臺執照的附款要求,而且也和董事長蔡滄波隱瞞三董一監正式回給NCC的報告內容互相牴觸、南轅北轍,當時NCC做了什麼樣的調查或有行政作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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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當然是請鏡電視提供相關資料,第二是請當事人來,比如說做相關的行政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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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主委,這就是問題!你就是請當事人來回復,當事人說沒有違反,你就認定沒有違反,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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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若沒有請當事人回復,要請誰回復?一定是當事人才知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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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你怎麼不行使調查權呢?你自我限縮嗎?推拖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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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對人調查、對事調查都有啊!都有進行相關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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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難怪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多次發出聲明,控訴你和NCC都在擺爛、放水、包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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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啊!程序上就只能這樣處理嘛!不能因為不如他的願就說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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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下一張。這是去年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發出的公開聲明,我就擷取其中一段。陳建平說,鏡電視大股東陳泰銘跟陳致遠支持的三董一監四個人發現鏡電視早就違反了NCC核發執照的附款要求,不管是裴偉、精鏡傳媒公司和鏡電視公司之間的關係人交易等等,而且他們一再要求調查,都沒辦法釐清。鏡電視跟鏡傳媒公司之間也沒有依照NCC的要求進行業務切割,人資系統、財務系統都還是共用、設備共用,採購還是精鏡傳媒公司在幫鏡電視處理。這些身為鏡電視內部的三董一監,都正式行文向NCC檢舉,結果主委你還是護航啊!你還是擺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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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護航啊!對於這件事情,我們就照他們的檢舉去調查啊!至於我們目前的調查結果,也符合相關附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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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主委,我知道這是你一貫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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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看下一張。這幾個人就是鏡電視執照核發當時的八大股東,根據NCC附款規定,他們持有的股份6年內禁止轉移。請教主委,這個規定現在還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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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還在啊!本來就在附款裡面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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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但是,主委,這8個股東裡面,有人一開始就是人頭,也有人取得執照以後就把股份賣出去。請問主委,你是否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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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事實上,我們掌握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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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NCC有沒有掌握跟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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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調查和掌握資料,而且要求他們提切結書,也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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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你們調查還是一樣,是本人簽的嗎?他們是基於自由意志簽的嗎?也就是犯規的人、做不該做的事的人,他們說他們沒有做錯,你就認為他們沒有做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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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第一,簽切結書是因為他們本來就要切結嘛!第二,相關資料我們當然要調查,對人、對事都要調查,沒有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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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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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金流的事。主委,您說過NCC沒有辦法查金流,後來被金管會打臉了。然後你又說檢調才可以查金流,但是後來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先生在上一屆立法院也提到,只要NCC自己在內部規定講清楚,是可以查金流的。所以基本上就是NCC限縮自己的職權、推拖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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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啊!我們有請金管會協助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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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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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是這樣的,新的民意已經出現了,調閱小組透過今天的提案也成立了,是不是請你配合,把所有資料交出來、如實地交出來?我想,對你、對NCC都算是職務上、工作上的善了,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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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之下可以啊!但問題是哪些東西屬於符合法律,我們要去檢視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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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時間到,謝謝陳昭姿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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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請黃國昌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