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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廷瑋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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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羅委員廷瑋:(10時22分)主席,謝謝。有請次長還有運科中心執行長。
1 主席:請林次長跟黃執行長。
2 林次長騰蛟:羅委員好。
3 羅委員廷瑋:次長好、執行長好。剛剛有許多立法委員也都非常關心這個議題,我就不再糾結太久,但我還是要唸一下。運科中心112年9月16日成立到現在,就我所知道,我覺得是半年,當然你說1月1號開始運作,點開運科中心的首頁,有三個類別,運動醫學研究、運動科學研究、資訊科技開發,這三個研究是掛零,頁面寫著「建置中,敬請期待」,公開資訊欄除了法規以外,全數也掛零,計畫、決算、預算、採購作業的實施規章都沒有!我想這個部分也是「敬請期待」。剛剛你有提到3月底會完成,執行長,是嗎?
4 黃執行長啟煌:是的。
5 羅委員廷瑋:目前就我所知道,整個單位都寫著「敬請期待」,只有執行長的介紹是最為清楚,國人應該有必要知道整個運科中心未來的規劃,這個部分麻煩你一定要加緊腳步,我還是要稍微跟你提醒一下。
6 黃執行長啟煌:是的。
7 羅委員廷瑋:再來,請問次長,你有玩過手機遊戲、電腦遊戲嗎?
8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年輕的時候有,不過現在大概……
9 羅委員廷瑋:可以分享一下年輕時大概玩什麼嗎?
10 林次長騰蛟:我玩磚塊掉下來那個……
11 羅委員廷瑋:什麼!俄羅斯方塊!
12 林次長騰蛟:從此以後我就不玩了。
13 羅委員廷瑋:哇!對不起,您的年輕與我們的年輕差距有一段的距離,這一段可能是一個龐大的距離。我問你這一題,你就大概知道我要問什麼了,我今天要跟你討論的就是電競的議題。我自己有承諾過電競相關的部分,不管是選手或是團隊,我要作為電競選手最大的靠山,作為一個電競立委。2017年11月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部分條文,將電子競技業納入運動產業,電子選手比照運動項目享有國家的選拔、培訓、賽事、國光獎章等資源,也就是電競終於被正名。但是7年過去了,我們可以看到臺灣電競產業的發展卻止步不前。
14 陳建仁院長去年10月13日在臺灣代表隊杭州亞運的返國餐會上對選手說:選手,不用擔心,我們政府做你的後盾。113年度體育署預算137.65億,加上110年底修法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擴大企業的捐贈誘因,我們有30億元,整個總額突破將近160億。我想整個預算的增加、持續優化訓練環境、後勤的資源等,這些都是當時陳院長所提出的,但是今年,就在今年2月27日卻傳出了電競選手獨自帶著300美元征戰卡普空盃「快打旋風6」這樣一個心酸的故事,最後這個選手奪冠了,電競協會在第一時間發文道賀,卻被當時的網友酸說,沒有資助選手出國比賽,人家得冠軍才來蹭熱度。
15 我想要去還原事實真相,我想電競協會也有一些苦衷,但是先請問次長,中華民國電子競技協會說自己是教育部體育署與中華奧委會指定電競事務委辦單位,現由教育部體育署輔導,為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內具有國際窗口之非亞運運動團體。是否屬實?
16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確實是事實。
17 羅委員廷瑋:好,是事實。教育部有沒有統計過電競協會領教育部多少補助?
18 林次長騰蛟:電競協會的部分……
19 羅委員廷瑋:好,沒關係,我來補充,因為我沒有要考試啦!我大概跟你說一下,電競協會110年到112年共拿了一千多萬,一年三百多萬而已,「而已」!先不論補助是多是少,現在大家在乎的是,我們都以為政府會把電競放在長遠的目標來規劃,我們來討論、探討,並且把它們納入我們最重要要發展的一個項目。因為講真的,臺灣電競在國人的印象當中,在亞洲國家,我們的電競感覺起來算是滿有規模的,因為我們的選手帶了很多獎項回來,我們的起步算很早,當時我們跟中國還有韓國是平起平坐,但因為我們沒有任何的準備,現在人家已經超越我們了。我看到韓國、中國、日本等各個亞洲國家,當時我們的電競選手讓國人感到非常非常與有榮焉,為什麼?因為當時很多的世界比賽,我們有得獎啊!到底現在問題是怎麼樣?我看到四個困境,第一、政府機關缺少專業人才,第二、我們沒有電競的專門機構,第三、補助的資源分配不均,電競的專才一直在流失,政府機關缺少專業人才,就是沒有人懂電競嘛!
20 對不起,次長,剛剛詢問您有沒有玩過遊戲,當然我以為你會說沒有,但是您的回答跟沒有其實差不多,這不怪罪你!玩俄羅斯方塊跟現在真的是差距非常的大。公務人員多少懂一些的話,他就可以具體的去瞭解怎麼解決這個問題,但是我看到現在電競產業就是複製、貼上,我們把籃球、棒球做過的事情,成立協會、給補助等複製、貼上,得過且過嘛!再來,電競產業不像韓國有一個專門的機構,那個專門的機構當時有去找比賽來做,例如WCG世界電玩大賽,臺灣以前有,叫做臺灣電子競技聯盟,他們會去找比賽來做,但現在不太一樣喔!現在是遊戲廠商希望透過電子競技比賽來拉抬它的遊戲,所以他們會願意撥預算去找一個執行單位來主導。我想廠商想做事,那些廠商就會撥預算;廠商如果沒做,我們這些執行單位也沒事,我想入法了、證明了,然後呢?礙於法規上的限制,每年國際電競大賽,政府沒有補助,協會也沒辦法做什麼,終究選手還是得靠自己。
21 次長,不知道我這樣講完,你有沒有發現政府在這個產業鏈當中,完全沒有一個重要的角色來擔當,真正能夠補助到這些電競選手上面的我覺得真的很少,我想資源分配,體育署一年預算160億元,現在補助在電競上千分之一不到,這個部分都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困境。次長,我已經講了這麼多,國人就現在來說,我們自己很期待棒球、籃球、跆拳道、舉重、羽毛球,我想電競也會是選項之一,但是我們連基本的日常訓練、出國參賽的機票都出不了、補助不了國手,我們應該好好的考慮是不是能夠思考我們有一個電競賽事的專門機構,根據臺灣及國際專注的電競項目去補助選手,幫助選手日常的訓練,提供他們能夠出國比賽的經費。另外,更重要的是我們沒有看到一個專業的場地能夠讓他們有機會去做培訓,看到人才的流失,直接找不到這樣子的機會,整個電競產業的結構,我們應該要把前端先做好,才不會得到了一個電競冠軍人才,結果呢?這個人才後面的規劃,我們沒辦法想像。次長,你認為政府還能夠給予什麼樣的協助?成立專責機構可行嗎?
22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電子競技大概包含了從去年的亞運,還有巴黎奧運也列為競賽的項目,所以我們也輔導我們的協會在人手的選拔,以及參賽所需要相關一些培訓跟所需經費,這個部分我們大概都會來協助跟幫忙。至於剛剛提到的電子競技協會,因為去年有一些狀況,也是在大院的要求之下,對於經費的部分,我們有酌減給予相關的經費,不過我想針對選手參賽的部分所需要的相關經費,基本上我們會來協助跟幫忙。至於剛剛委員提到的,雖然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有訂定,這裡面也涉及到相關的運動產業,針對電子競技的部分是由教育部跟包含經濟部,因為產業的部分主要是在經濟部,後來當然數發部也成立了,在產業部分的發展,可能是屬於經濟部跟數位發展部的權責,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會同相關部會就有關成立專法來進行相關的研議。
23 羅委員廷瑋:最後我還是想說,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已經指示電競委員會要展開研究舉辦電競奧運的可能性,我想國家訓練中心在電子競技當中,我沒有看到一個培訓的場館,這也是我們希望的,不管是培訓場館或者是加以補助,不只是用在協會上的補助,對於電競選手能夠直接的關心,這也是我們寄予重望,未來更希望我們的電競能夠打敗韓國、打敗中國,這是我們未來的展望,希望你可以加油,謝謝。
24 林次長騰蛟:是,好,謝謝羅委員,謝謝。
25 羅委員廷瑋:謝謝主席,謝謝。
26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
27 我們再來請張雅琳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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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2-3
speakers ["林宜瑾","洪孟楷","陳培瑜","萬美玲","葉元之","吳沛憶","楊瓊瓔","郭昱晴","羅廷瑋","張雅琳","范雲","羅美玲","牛煦庭","吳春城","徐巧芯","黃國昌","柯志恩","林倩綺","葛如鈞","陳秀寳","陳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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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11"]
gazette_id 1131201
agenda_lcidc_ids ["11312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列席就「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如何協助運動選手,提升參加國際競賽成績之具體作 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12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