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49424
沈伯洋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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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沈委員伯洋:(12時20分)有請交通部次長,謝謝。 |
1 | 主席:好,我們有請次長。 |
2 | 林次長國顯:沈委員好。 |
3 | 沈委員伯洋:好,謝謝主席、謝謝次長。非本委只有8分鐘,所以我快速帶過。因為剛好就在前幾天也有提到中國的灰色地帶作戰,灰色地帶作戰在前面我們提到的是比較偏軍事的層面,軍事的層面有某種程度還是要我們怎麼做預判、怎麼做透明化,今天面臨的比較不是偏軍事的狀況,但我認為還是有很多地方可以適用。這邊先來看一下,畢竟在中國對各個國家的灰色地帶作戰中,現在對臺灣是最多的。通常他們的作戰分成四個不同的層面,有軍事的、有我比較擅長的資訊類的、有經濟的,也有地緣政治的。我們現在面臨的當然比較多是經濟相關,其實以往我們遇到的比較多可能是農產品,他們簽契作等等之類的,所以在這邊我們稍微整理了歷年來他們在經濟上面對我們的壓迫,包含臺灣豬、鳳梨等等,這邊我就不多唸。在他們的手段當中,我發現在我們的應對……當然今天經濟部並不在場,但是我們很多時候都是比較被動的回應,譬如說他今天弄的是鳳梨,那我們解決的就是鳳梨,想辦法透過外銷的方式讓它可以銷到日本之類的。今天我們遇到的狀況又再更往前進一步,因為它涉及的已經不只是經濟的利益,我相信在前面很多的委員也都有提到業者的損失等等;但這次還有牽涉到國人旅遊,簡單來講旅遊本來就有到哪裡的自由,當然在對於比較危險的地方會有不同的顏色,請國人不要前往。但是現在我們所做的手段變得比較不一樣,因為中國先限制團客,我們現在用的方式是依據對等原則,既然陸方限制團客,我們也用團客相關的限制。所以,第一個我想問,在做協調機制的過程當中所謂的對等原則,有必要一定都是跟他相同的手段嗎?譬如說他今天用的是旅遊,我們就一定要用旅遊反制,還是說可以用其他的手段,這個有沒有在當時的評估狀況? |
4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其實您提的很重要,政府在處理事情不會只用一個單一手段,會綜合各方的訊息跟資訊,所以即使大陸禁止,其實他不只禁止團客,他連自由行都沒有開放。對我們來講,我們是沒有禁止自由行到大陸,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比他開放很多,我們也希望他們對等開放,自由行也盡量開放。團客部分因為涉及到不特定人士赴陌生地方的旅遊,所以基本上會有旅行社的業者來帶團,帶團相對是比自由行複雜一點。自由行一般來講就是自己要去某個地方,自己要判斷那個地方有沒有不方便,有沒有安全疑慮,到底為什麼目的而且有選擇性,也不一定到大陸,也可以到東北亞、東南亞甚至歐美,所以自由選擇比較高;團客也有這樣的選擇性,但是基本上還是受旅行業管理規則的限制。所以您提的沒有錯,這些議題都是不同的訊息,包含今年初的外交事件、M503事件,導致政府綜合考慮要做這樣的決定。 |
5 | 沈委員伯洋:所以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就是我們在應對的時候,其實不僅僅是中國團客這一件事情而已,是在整個政治的研判當中,包含M503,甚至包含他們其他外交的施壓,所以我們採取這個手段。 |
6 | 林次長國顯:這個就會綜合來考慮。 |
7 | 沈委員伯洋:好。再來我想問的就是,因為有業者利益的問題,前面應該有不少人提到有沒有給業者足夠的反應時間?以及業者對於做中國團客相關的風險在哪裡?像以往就會有民間團體建議說是不是他們應該要有某種程度的保險,是不是政府有可能來擬定跟規劃保險。畢竟跟中國做生意,跟中國有任何經濟上的往來它是有風險的事情;我知道陸委會一直以來也都會警告國人這是一個風險。但是風險有了之後有些人他願意take這個風險;有了風險之後常常會想到補償嘛,如果說我們已經告訴國人有這個風險,結果他還願意去做,到底是要由政府來補償?還是由市場機制來決定?請問有這樣的保險機制的一個研擬規劃,會不會是一個比較適當的做法?想要就教交通部或者陸委會都可以。 |
8 | 林次長國顯:由觀光署來報告。 |
9 | 沈委員伯洋:沒問題,請。 |
10 | 周副署長延彰:報告委員,如果旅行社組團就可以保旅行社責任險、旅責險,自由行的旅客到各地方去旅行的話當然可以保旅遊平安險啊,或者是不便險之類的…… |
11 | 沈委員伯洋:那業者本身的保險,業者自己的保險呢? |
12 | 周副署長廷彰:因為業者目前也有加入這個品保協會,品保協會就是來保障整體參團消費者的權益。 |
13 | 沈委員伯洋:我們今天如果層次再拉高一點,就是對於他們在經營這件事業的風險,我指的是這件事情,我在想未來我們會不會有機會來討論這一件,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就先跳過去。接下來我想要問的,就是我們現在要對未來做一些研判,其實團客這件事情,如禁止旅遊之類的,以往就有發生過;但如果他們想要推的方式─好,我現在開始開放中國的團客來到臺灣,但我只開放承認九二共識的特定縣市,或是我只開放金門─如果他們今天提出這樣的方案,我們的對策會是什麼? |
14 | 周副署長廷彰:這個我們在去年8月24號的時候就已經第二次提到,要在對等的情況下去做兩岸觀光的交流。 |
15 | 沈委員伯洋:因為我們現在害怕的是,對我們來講,這本來應該就像我們現在這邊討論的,它是中央主管的事務,他們如果把它降成是一個地方的事務,由地方來決定,決定了以後,成為既成事實,那麼就會跟現在金門海域一樣,造成既成事實,就會形成一個新的框架,這個框架對我們執政來講,一定會有一些困擾。所以我覺得我們可以先預想:如果這樣的狀況發生,我們該怎麼辦?這是我個人的一個建議。 |
16 | 最後,我知道很多人在討論這次我們禁團的法源問題,我們找到的旅遊觀光條例或者發展觀光條例,它本身因為有罰則規定,看起來很像是一個法源,但畢竟它當時在設計的時候,絕對不是直接針對這個狀況。如果我們今天不斷的要反制對方,不管是軍事,還是經濟的壓迫,今天討論的是經濟,而我們現在比較欠缺的是一個比較概括性的法源,也就是說我們的反制措施如果沒有一個更高的法源基礎,那麼每一次遇到這些狀況的時候,都會有點捉襟見肘,就是我們要一直來找,到底是哪一個法源適合使用,這個一定也會造成國人的疑慮。所以就我們剛剛講的這個部分,對未來的一個研判,還有陸委會以後在針對這類事情的反制措施,會不會有一個新的法源,能夠建議我們這邊立法者來進行,也希望能看到法制相關的一些研析,然後我們可以來討論這件事情。因為時間到了,我就先講到這邊。謝謝。 |
17 | 周副署長廷彰:謝謝委員。 |
18 | 主席:非常謝謝沈伯洋委員的質詢,謝謝次長、副署長。 |
19 | 繼續請賴士葆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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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15-3 |
speakers | ["高金素梅","徐欣瑩","王美惠","吳琪銘","蘇巧慧","牛煦庭","張宏陸","黃建賓","黃捷","許宇甄","李柏毅","張智倫","丁學忠","麥玉珍","鄭天財Sra Kacaw","沈伯洋","賴士葆","鄭正鈐","羅智強","張啓楷","洪孟楷","王鴻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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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3-06"] |
gazette_id | 1130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07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及交通部次長、交通部觀光署署長就「赴陸旅遊團停招:決策過程與後 續影響評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0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