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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瑩:(12時37分)麻煩請部長。
1 主席:好,請部長。
2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3 陳委員瑩:部長好,依照現行的規定,輸入一般食品不需要預先做審查,但是輸入錠狀、膠囊狀的食品就要先向食藥署辦理查驗。
4 薛部長瑞元:那個是健康食品。
5 陳委員瑩:健康食品?一般的食品……
6 薛部長瑞元:一般的食品?好。
7 陳委員瑩:剛剛是說到這個輸入錠狀跟膠囊狀的食品就要先向食藥署來辦理查驗登記,這個部分是依據食安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也是為了確保這類的食品、食品的原料跟食品添加物符合我國的規定,然後來保障我們國人的健康,主要是為了這樣。但是我們現在去看,像蝦皮上面有一堆代購或者是平行輸入的賣家,他是沒有經過這個查驗登記就在上面販售錠狀、膠囊狀的食品,更誇張的是,他們發現說有業者準備進行查驗登記的產品,如果依國內相關規定,其食品原料還有添加物是需要做調整的,不然是不符合規定,即不能輸入的,但是現在卻已經有賣家在蝦皮上面在販售這個產品。
8 那我們辦公室去年就有曾經找食藥署一起來討論這個問題,也要求食藥署要針對蝦皮、臉書、還有LINE這些新興販售通路加以管理,要求這些平台業者應該要下架這些沒有經過查驗登記的產品,以避免網路購物成為我們食安上的另外一個破口,我們也要保障國人的健康,以及合法進口代理商的權益。但食藥署表示有些狀況是賣家在網路平台架設廣告,消費者下訂之後,商品是從國外再寄到台灣來,因為法規沒有禁止自用輸入,所以很難證明這部分是個人要使用,還是代購帶進台灣之後在網路上違法販售的。這些廣告因為也沒有中文標示,所以明顯違反食安法,代理商可以就沒有中文標示的部分進行檢舉。而衛福部公告的錠狀、膠囊狀食品,應依法辦理查驗登記,目的也是為了我們國人的健康。
9 但是面對目前蝦皮、臉書還有LINE平臺上販售的錠狀、膠囊狀食品,食藥署卻說很難去證明是自用還是違法,後來就是建議合法代理商以標示不符規定來進行檢舉。本席認為這樣是比較消極的做法,我不太認同,而且去年預算審查的時候,我也有提案要求食藥署針對這部分進行檢討。現在蝦皮的購物商城,其實隨便點進去還是一大堆平行輸入,沒有中文標示的錠狀、膠囊狀食品,所以我也想請教食藥署,從去年審查預算到現在,這中間有什麼樣的積極作為?
10 薛部長瑞元:我請署長先回答。
11 吳署長秀梅:委員好,針對這個部分,其實我們一直都有跟平臺在溝通,我們希望平臺也幫我們把關,就是當這些產品要上架的話,要看到商品已經通過我們查驗登記。不過有時候有些平臺並沒有那麼配合,這部分我們確實是還需要再找他們來開會。
12 陳委員瑩:所以如果這些平臺不配合的時候,食藥署有什麼更積極的方式嗎?
13 薛部長瑞元:其實是這樣子,平臺的管理是一件事情,因為這涉及到資訊提供跟廣告的問題,但是不管怎麼樣,最後會有真實的、實際的貨品進來,所以這些沒有經過查驗登記,剛剛提到這類的食品,事實上一旦提供就已經違法。我是認為在平臺處理的話一定有它的困難度,因為有些可能架設在國外,我們也沒辦法直接從那邊去做取締,如果是在國內的,我們倒是可以要求它下架。但是不管怎麼樣,這種違規的產品如果到了消費者手裡,其實就會很容易造成傷害,所以我們會要求食藥署這邊提高檢舉,因為一定是內部的才容易找得到問題,比較容易能夠掌握這些商品到底跑到哪裡去。
14 陳委員瑩:無論是檢舉、查緝的比重和專注度,我都希望過去這些比較難抓到的要加強,過去監察委員林國明以及王麗珍委員,他們在2021年10月有針對違法廣告產品不斷危害國人健康,以及消費的權益有糾正衛福部。面對監察院的糾正,食藥署分別在2022年8月和2024年1月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希望透過加權的事項,加重裁處的力道,嚇阻違規食品的廣告。
15 現在的問題是,網路媒體非常快速的蓬勃發展,就像我先前也有針對衛福部,應該是說上一屆,本席也針對衛福部官員肖像被盜用的違規藥品廣告質詢了幾次,最後衛福部也只能很無奈表示,這些廣告的IP位置都在國外,查不到、罰不到,以無法要求下架來回應我們。
16 我想請教部長,如果食藥署的加權事項、加重裁處的力道,到最後都只能罰到廣播、電視和購物頻道等媒體,那這是不是變相在鼓勵業者以後都用國外的IP位置來做廣告?因為罰到的都是在國內有繳稅的嘛!反而在國外這些違法的罰不到,以後大家業績不好都倒掉了,然後都跑到國外去。
17 薛部長瑞元:國外的這些產品,要送到國內給個別消費者的時候,一定會有一個中間商,因為他不太可能直接從國外經由物流直接送到消費者,通常會有一個中間的儲存點,也就是會有一家公司在處理這件事。所以我剛剛提到的就是,我們希望經由檢舉來進行查獲,這樣就可以找得到,因為這些商品是實際存在的,一旦讓我們破獲之後,在處罰上是蠻重的,就是剛剛委員提到的。
18 陳委員瑩:其實檢舉的部分監察院也有提到啦!就是說國內各類新興媒體持續蓬勃發展,違規食品廣告手法不斷翻新,已占各媒體廣告的總違規件數近六成,然網站食品廣告的監控強度卻不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
19 我剛剛也點出這個問題啊!針對這些新興的媒體,特別是IP位置在國外的部分,剛剛部長有特別講加強檢舉的部分,我也希望這些鑽漏洞、IP在國外的,當然你們人力有限我也了解,但是我希望大家能否更專注這個部分?確實大家都上蝦皮去看,我覺得這部分確實是比起從國內抓的難度還要高一點,但也比較嚴重,所以我在這邊特別點出這個問題。
20 薛部長瑞元:所以我們的意思就是說,不要太過執著在要去查廣告,而是必須要查實體的東西,實體的東西才比較有機會查得到。如果透過檢舉讓我們查到,我們可以把處罰金額的一部分當成檢舉獎金,這樣檢舉獎金的額度就會很高,可以鼓勵民眾進行檢舉。
21 陳委員瑩:謝謝部長的回應,我們也給食藥署加油啦!大家很辛苦,希望可以更專注在我提出的部分,謝謝。
22 薛部長瑞元:謝謝。
23 主席:接下來請王委員鴻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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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6-2
speakers ["王育敏","陳昭姿","陳菁徽","廖偉翔","林月琴","涂權吉","邱鎮軍","黃秀芳","蘇清泉","盧縣一","劉建國","王正旭","楊曜","林淑芬","陳雪生","洪孟楷","謝衣鳯","陳瑩","王鴻薇","黃國昌","楊瓊瓔","羅智強","林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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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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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衛生福利部部長、食品藥物管理署就「食安五環執行狀況及蘇丹紅 事件處理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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