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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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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232 00:00:05,736 謝謝各位,有請部長
00:00:10,709 00:00:23,238 委員好部長好我想我今天主要要聚焦的就是特教的生師衝突我想部長非常了解就是去年我想這是您任內的一個很大的成果我們把愧為14年沒有修的特教法就是修完了也讓它上路了我們不分黨派都支持要給特教生跟師更多的資源更多的支持
00:00:39,108 00:00:43,012 可是我想部長您也有看到就是剛剛也有委員詢問過了這兩天在很多的群組頻傳的一個影片那很多民眾他們看到的是老師的安全問題就是說學生打老師但是有經驗的老師應該就會看到就是說這個是一個特教生師衝突
00:01:04,292 00:01:33,122 那也是我們的相關的政策普特融合下就是很可能是老師沒有得到足夠的支持那我不知道部長同不同意這個分析就是說老師很可能沒有得到足夠的支持特別是科目老師若不是特教老師的話他面臨到可能是情緒障礙的特教生那媒體的報導是說甚至可能會有暴力的傾向那我們並不知道因為這是媒體的報導
00:01:34,262 00:01:46,833 如何避免這樣的狀況那剛剛有委員要求說您跟各縣市政府的教育局盡快的開會那我想不管是盡快的開會或者是教育部針對這個媒體報導是臺北市的高中的案例
00:01:51,056 00:02:13,642 做一個仔細的了解分析那我想您必須要盡快給我們教育文化委員會一個調查報告包含這個檢討如何在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因為我覺得這是雙輸那我們要讓所有的現場的老師安心也要讓特教生跟他的家長安心那部長是不是可以做到呢
00:02:14,843 00:02:22,690 我想對這個個案的部分在第一時間我們也請臺北教育局那校方這邊就這個事項再進一步的做瞭解當然這個委員剛才提到後續瞭解的這些相關的提醒跟應應我們會做一些後續的會商跟措施這個到時候再提供給委員來參考
00:02:40,345 00:02:48,951 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教文委員會的調查報告跟包含就是說未來如何改善避免﹖可以那兩個月的時間夠嗎﹖可以那謝謝部長那另外就是剛剛陳培委員有問到就是我跟陳培委員我們開了一個記者會針對另外一個特教生師衝突剛剛是高中的普特融合現在是宜蘭的某國小
00:03:07,543 00:03:21,942 特教班特教班是專門給特教生的居然發生嚴重的體罰案我這邊整理的就是因為這個都有驗傷的還有就是有相關的影像包含把特教生的嘴巴撐開強迫餵食
00:03:23,624 00:03:39,797 用束帶把學生雙手捆綁於椅子還有剛剛陳柏宇委員的影片我們有看到用拉筋的方式教學童數1到50那這個學童是自閉症跟智能障礙這一類的還有扳學童的手指還有用腳踹學童有驗傷單還有體罰是要學童雙腳撐在椅子上雙手撐地15分鐘我們現在講的是父幼是幼稚園
00:03:51,747 00:04:16,533 還有說因為要訓練學童穿衣在冷氣房把學童的衣服上衣脫掉讓學童被嚇到尿褲子那我想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到這個部分我們這邊給部長看到十幾秒這個媒體的報導你看這個影像是這樣子剛剛那個老師你就看到他現在踢小孩那這個部分是有被錄到的
00:04:17,533 00:04:41,427 當家長因為有助理員通知他的時候騎腳踏車趕到現場的時候教室還被窗簾完全遮住那家長在外頭聽到小孩在哭叫尖叫那家長很勇敢他便因戴口罩出席我們的記者會因為我想你應該知道特教生的家長對於要挑戰學校老師然後
00:04:42,675 00:04:56,987 這個事情我們看到的是剛剛陳培文有講過記者會之後宜蘭縣政府的教育局把原本情節不重大的一個調查結果改成情節重大那可是呢成處都是
00:04:58,288 00:04:58,428 拜訪委員
00:05:15,296 00:05:35,327 跟委員報告當然這個相關的整體事項可能用直接影片那個影片可以看得出來如果都是當事老師當事學生絕對是不妥當那情節您認為如果您是調查委員是重大還不重大跟委員報告如果就宜蘭縣的目前的調查他們在最後認定的這個會議
00:05:36,508 00:05:38,969 對這個是以清潔重大在做認定目前後來改成清潔重大應該是說我躲到的資訊他們意思是說原來在調查的過程調查過程有委員認為這部
00:05:53,576 00:05:54,757 您認為這樣的一個老師﹖剛剛影片看到提小孩的老師﹖還有我剛剛講的這麼多的情節﹖他還適合擔任特教生的老師嗎?
00:06:17,093 00:06:26,600 委員如果已涉及到情節重大而且又是這樣的方式去提罰甚至用比較不好的叫另一代學生的這方面確實是不適合的連部長都認為不適合了可是呢
00:06:32,624 00:06:50,617 移蘭教育局的決定已經後來改口情節重大原本調查委員說不重大可是陳楚是一樣的一年後這個人就可以再當老師而且因為他本身是三昭的完全沒有特教資格沒有老師資格這樣的人來當特教班的老師因為他本來就沒有這個資格了所以一年之後他去任何一個幼稚園
00:07:00,103 00:07:24,401 其實據說是可以當老師的所以我覺得這個除了個案之外我覺得他反映了我們的制度有蠻大的問題那如果連潘部長你都認同這樣的人不適合當老師的話你看一下我們現在的相關法制第一個就是對調查的結果家長特教生的家長特教生是可能表達能力沒有辦法那麼清楚的家長如果對這個調查結果他是無法救濟的
00:07:27,883 00:07:54,578 調查結果不只拿不到報告然後無法救濟懲處的結果也無法救濟也就是說家長如果沒有辦法找到立委開記者會的話可能剛剛那個案子就是情節不重大了所以這個代表就是說那不是每個家長都願意站出來願意跟立委開記者會那我們來看一下我們在別的制度下其實家長的待遇是不同的跟學生
00:07:54,838 00:08:12,824 ﹏﹏
00:08:12,904 00:08:12,924 ﹚范雲
00:08:28,916 00:08:28,996 議員發言委員
00:08:52,225 00:09:12,136 就是制度問題我想謝謝我就不講了我覺得教育部應該要去演繹所以我想問的事情是第一個剛剛教育部已經承諾了針對臺北市這個高中特教生普教融合的個案怎麼去檢討如何避免能不能夠提供教師足夠的支持
00:09:12,936 00:09:20,020 第二,我想請潘部長也承諾應該要監督宜蘭縣政府年齡剛剛都不認同他們的懲處結果為什麼會對特幼班能夠有這樣的狀況然後變來變去的調查結果結果還認為一年後這個老師還是事任教師所以宜蘭縣政府他們對特幼班事件的調查跟認定
00:09:38,812 00:09:43,338 是不是有任何的為師沒有遵守你們相關規定的部分這個部分潘部長可以先針對宜蘭這個個案也去做調查嗎?
00:09:49,600 00:10:04,594 謝謝委員我想對宜蘭縣政府這個剛才在過程稍微說明但教育部在2月29因為有提到說這個不只是可能這一位孩子還有可能涉及園內的其他所以我們已經要求宜蘭縣教育處要重新再做審議這個審議當然就會處理到後續的結果的處置
00:10:14,102 00:10:14,122 議員報告
00:10:29,444 00:10:42,190 不管停聘年度:他有一個期間:罰款也有一個期間:那目前看起來一覽縣政府是以這個情節重大的最低限在橫著這件事所以我們要請他們還涉及到其他個案一併的在做審議那在這個部分我也跟委員報告在制度上國教署這邊也正在積極建立有關未來在省著的基準上面也能夠讓縣市有所依循這樣
00:10:58,817 00:10:59,558 關於我們之前修法要求要求教育部有一個不適任教育的系統
00:11:17,711 00:11:34,784 但是我們發現就是如果他被停聘期間可以查到他被停聘可是一旦停聘跟公告期間過了系統上就再也查不出這個老師有情節重大的相關的這種霸凌案所以他如果再聘他的別的學校都不會知道
00:11:36,105 00:11:47,733 這個制度是不是有疏漏影響到學生跟家長的權益跟憂心我想部長也一併理解好不好那最後我想今天因為時間有限只剩27秒我想剛剛講的是宜蘭縣的個案那針對我講就是幼兒園失對生像這種嚴重的事件已經是違法了
00:12:00,321 00:12:27,433 我們的心智上路到現在是不是可以整體檢視執行的情況包含案件數、調查結果、終局處理因為我想不是只有宜蘭縣可能別的縣市也都會有還有行為人提出救濟的相關數據我們了解實情之後在針對目前的法規包含被害人沒有當事人地位又叫完全是這樣的話那是不是需要檢討能不能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00:12:28,994 00:12:29,914 本席及教育委員報告
00:12:48,166 00:12:48,486 謝謝委員謝謝我們的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