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49165
陳昭姿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陳委員昭姿:(9時30分)主席、各位在場的委員跟行政官員,我今天要談的主題是收出養的問題。我個人認為臺人有一些觀念需要做一些修正,很多人把不孕跟收養畫成等號,但事實上對於不孕的家庭或夫妻,他們可能選擇終生無後,或是收養孩子,或是透過人工生殖法想辦法有自己的小孩,這是人生重大價值觀的選項,我覺得要尊重別人,不可以作指定的選項。 |
1 | 其次是收出養的背景,我們都不能否認其背後有一些非正面的因素,包括經濟因素、家變因素,甚至是十幾歲孩子生出的孩子可能需要出養,還有一些我瞭解的,包括我朋友收養的孩子,是因為母親被強暴而出養的孩子。所以這個孩子未來在整個成長過程當中要面對相當多的問題,包括原生家庭的因素是不是改變了,他是不是有不同的想法?包括收養家庭要面臨的一些問題,如怎麼樣來帶這個所謂的非血緣的孩子,還有孩子本身要面對很多朋友或是同學們的一些疑問。 |
2 | 我個人認為,收養問題比起我們現在人工生殖法所做的捐精、捐卵或是我們現在努力要加入的代孕等等複雜多了,因為收養孩子代表一個不自願捐精加不自願捐卵加不自願代孕的所有後遺症。沒有人懷孕是準備送別人小孩子的,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研究報告、國外的研究報告會告訴你收養孩子的糾紛率、法律糾紛率高於人工生殖出生的孩子,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先進國家不斷地檢討所謂的收養法,不斷地做修正、評估,改版再改版,甚至像英國改版了幾十個版本。 |
3 | 所以我在這裡要呼籲內政部、社會局,我們希望看到有關臺灣收養孩子的評估報告。根據兒童福利法,基本上這個孩子到另外一個家庭去必須更幸福,那麼這個收養程序才會完成;我希望能夠看到社會局有這樣的報告、有這樣的評估。還有,我們的收養法也已經跟其他法案一樣,怠惰了幾十年沒有檢討、改進。這是本席的期待,謝謝。 |
4 | 主席:謝謝陳委員昭姿的發言。 |
5 | 登記國是論壇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休息。 |
6 | 休息(9時33分)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82 |
---|---|
meet_id | 院會-11-1-3 |
speakers | ["韓國瑜","葉元之","陳菁徽","丁學忠","吳宗憲","張嘉郡","許宇甄","吳春城","顏寬恒","羅智強","陳昭姿"] |
page_start | 175 |
meetingDate | ["2024-03-01"] |
gazette_id | 113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05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國是論壇 |
agenda_id | 11305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