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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品妤 @ 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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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賴委員品妤:(10時41分)謝謝主席,麻煩主席有請內政部林部長。 |
1 | 主席:林部長請。 |
2 |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
3 | 賴委員品妤:部長好。選戰目前到1月13號大概剩下三十幾天,大家都在做最後的衝刺,同時間我想我們相關的部會,特別是內政部這邊應該要上緊發條,為選舉該做的準備也不少。第一個就是我想問部長,因為其實這陣子,不只是這幾天,這陣子都會陸續看到各地的警方偵辦選舉賭盤的新聞,北從基隆、新北到屏東其實都有偵破組頭的消息。在這邊我要先稱讚警政署去偵查有成果,但我想很多選舉的手法都是環環相扣的,例如說地下賭盤,很多人可能會拿地下賭盤來閒聊,當作類似一種民調來參考,所以就有一種可能,也許會發生這種狀況是故意去用開讓幾萬票來暗示縮小差距或者是擴大差距來誤導民眾,這也是一個非常需要注意的趨勢。 |
4 | 另外,回到選舉,我想各界還是高度關注中國議題,有沒有中國的黑手伸進來介入臺灣的選舉,我想這個答案是肯定的,只是說到底是介入得多深、介入的樣態到底是什麼樣子。事實上先前我們也可以看到在APEC的會議中,拜登也罕見地向習近平明確地表達不希望中國干涉臺灣的選舉。連美國都有在掌握臺灣的動向了,臺灣自己呢?我可以說其實我們看到,最近滿多新聞都有提到包含臺北還有本席所在的新北,還有中部的彰化,其實都有出現里長到中國旅遊統戰團的現象,如果今天你說是單純的旅遊就算了,但為什麼都是里長?為什麼可以用比行情低廉非常多,極度低廉的費用,甚至是只要出機票錢去玩,這些都是必須要延伸去瞭解的問題點。我想請問部長,內政部這邊對於這個情形掌握到什麼樣的程度了? |
5 | 林部長右昌:好,非常謝謝。我想有關於賭盤的部分,這個向來不是新鮮事,每一次選舉到的時候就有特定或者是有意圖的人士,意圖用賭盤來影響大選。我們在這一次整個的遏制賭盤的部分,我們特別是以六合彩的組頭來作為相關的重點對象,因為歷來都是由六合彩的組頭兼營,還有通訊網路下注的比例是最高的,所以我們警政署已經要求各警察機關結合清源3.0的工作計畫來進行相關的通報布建,主動來發掘轄內的簽注站有沒有相關的情形,所以也再次強調呼籲不要以身試法。目前9月20號到9月26號我們已經執行第一波全國同步的掃蕩賭博專案,現在、此時此刻我們正在進行的是第二波的專案掃蕩,在前次第一波的專案掃蕩期間,我們掌握具體的情資有149件,並且已經移送了77件98人。 |
6 | 其次,中國介選也從來不是新聞,只不過它介選的方式變得越來越隱晦而且越多樣,過去用賭盤來介選,或者是中國的資金介選,這個本來就是我們加強的一個重點。剛剛委員特別提到,有很多村里長被中國招待去旅遊,我們目前掌握蒐報的相關情資大概有51件或者是51團556人,目前已經有查獲的案件,正在偵辦當中。現在因為介選的方式很多,它不一定是直接介選,它也許用假訊息或是錯假訊息來擾亂、干擾大選,造成民眾對政府的誤解或是負面的情緒,我想這都是現在要特別注意的狀況。 |
7 | 賴委員品妤:是,這兩個問題雖然內容不一樣,但本質上都是在詢問您影響介選的狀況。我想落地接待這件事情就像你講的,這不是新鮮事、不是第一次聽到,甚至不要說里長,過去就有很多大學生在寒暑假被中國的大學招待過去旅遊、參觀,而且也都是非常低廉的費用甚至不用費用,可以去體驗住好、吃好的旅遊,本席以前在大學的時候也有被詢問過,當然是沒有去啦,但也被詢問過,當然大家都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哪有平白無故被招待這麼好的事情! |
8 | 回到村里長的招待,找上里長主要是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村里長本身的性質,他不是狹義的公務員,他領的是事務補助費,可能因此到中國入境不一定要事先申報。第二個,村里長就是最基層的民政單位,就像剛才部長自己提到的,他們大部分都跟選民往來密切,所以中國最能藉由村里長達到傳遞假訊息並且攏絡選民的任務。像我剛剛提到的、最近很多新聞也都有提到,這次彰化縣有特別集中跟頻繁的趨勢,報導裡也說到中國重慶市台辦從三個月分成三個梯次,招待彰化縣三百多位喔,非常多!三百多位村里長到當地旅遊,為什麼挑上彰化?有一說是比起一些有明顯政治傾向的地區,中部可能在政黨傾向上比較搖擺,所以這個看上去也是中國介選的考量。選戰只剩下三十幾天了,這件事情內政部真的要積極澈查,去瞭解各縣市村里長有沒有異常被招待赴中旅遊的狀況,剛才你也說在查,我在這邊要講、要督促,如果有這種明顯對價不相等的狀況,該送檢調偵辦的就要立刻送辦,千萬不要輕忽! |
9 | 再來,我也想問黃署長,除了賭博跟被招待之外,買票、賄選這種不正當的選舉行為我們向來都嚴肅看待,可是之前我也跟警政署討論過,隨著時代的進步,買票、賄選已經不只是實體物品、給現金這種行為,其實我們常常說要查金流,看犯罪嫌疑人有沒有異常的款項進出帳戶,再去澈查來源作為犯罪的證據,以現在最新的科技發展來說,例如透過虛擬的NFT或是虛擬貨幣作為媒介,這些線上的、隱密的、難以追蹤的方式,請問署長這邊該如何處理? |
10 | 黃署長明昭:是,就這些虛擬貨幣的幣流追查,警政署是訂定一個科偵人才的教育訓練計畫…… |
11 | 賴委員品妤:是,這我有看到。 |
12 | 黃署長明昭:我們預計一年要培訓500位,針對幣流的追查、追蹤方式進行教育訓練,這包含了所有的專家來授課,還包括金管會的專業人員來協助我們訓練這些同仁。 |
13 | 賴委員品妤:瞭解。我想這個虛擬貨幣,或許它的交易過程是隱密、加密的,但最後事實上還是要把這個貨幣兌現成各國的在地貨幣,所以如何透過比對領取帳戶的人別資料,進而研判是不是有異常賄選的可能性,這樣可能找得到樁腳,但是源頭的部分也是要加強。剛才署長講的這個計畫我有看到,請問一下,因為你說現在有在訓練,這些人有辦法在這次選舉就投入偵辦的實務嗎? |
14 | 黃署長明昭:其實我們的科偵人才一直都在訓練,早在幾年前都已經訓練了,這500位是擴大他的訓練,所以之前已經訓練過的都可以投入這次選戰相關的幣流追查。 |
15 | 賴委員品妤:瞭解。上週在財政委員會也有委員問到防範虛擬貨幣介選的議題,我看到現場就有提案要求金管會研議大額通報的標準,這部分也要請刑事局加快訓練腳步,否則科技日新月異,要進入、趕上偵辦的實務如果需要跨單位合作溝通,比方我剛提到的金管會、法務部,其實也應該儘速處理,可以嗎? |
16 | 黃署長明昭:好。 |
17 | 賴委員品妤:這部分要再麻煩內政部及警政署多多擔待了,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
18 | 黃署長明昭:好,謝謝委員。 |
19 | 主席:請回座,謝謝賴委員。 |
20 | 接下來請陳玉珍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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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8-15-13 |
speakers | ["游毓蘭","賴品妤","陳玉珍","張宏陸","王美惠","陳以信","黃世杰","鄭天財Sra Kacaw","羅美玲","莊瑞雄","江啟臣","李德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椒華","林文瑞","陳琬惠","邱臣遠","廖國棟Sufin‧Siluko","陳瑩"]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12-11"] |
gazette_id | 1130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0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警政署署長、消防署署長、海巡署署長、原住 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法務部就「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務工作辦 理情形、執勤軍警消海巡人員投票權益、文化健康站等工作人員於選舉期間之行政中立」進行專 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司法院列席備詢;二、原住民身分法:(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原 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五 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劉櫂豪等18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 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 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案、( 七) 審查委員蔡適應等25 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審查委員陳明文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原住民族工 作權保障法:(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 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 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修正草案」案、(四)審查 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瑩等 17 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六) 審查委員廖國棟等25 人擬具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工 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姓名條例:(一)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 擬具「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0人 擬具「姓名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姓名 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廖國棟等16人擬具「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 |
agenda_id | 11302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