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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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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椒華:(12時58分)謝謝召委,請部長。
1 主席:邱部長請。
2 邱部長國正:委員好。
3 陳委員椒華:部長好。現在三位總統候選人有沒有環保政見,請問部長知道嗎?
4 邱部長國正:環保政見?
5 陳委員椒華:政見。
6 邱部長國正:環保?他們都有發表政見嗎?我沒有評論。
7 陳委員椒華:你不清楚。
8 邱部長國正:對,我們瞭解但不予……
9 陳委員椒華:說沒有看到,我也沒有看到。主要是本人就是一個環保志工,快30年了,當然我們關心環境的人也非常關心人權。我上次有質詢部長國安六村的眷改爭議,本席多次召開協調會、公聽會,今年11月21日的公聽會是由副局長出席,結論就是有答應要發函給國安局及國安會,請他們提供國安六村的眷戶資料,但是遲遲沒有發出。因為遲遲沒有發出,我就不死心,12月4日再召開一個會議,局長本來答應我要來,但是當天臨時因故又缺席,本席當然不是很開心。部長,你看我現在講話越來越凝重。會中,眷服處的處長也答應3天內要發函給國安局跟國安會,但是到今天已經7天了,還是沒有發函。部長,我是要拜託你,我沒有要請國防部關心環境,但請你們多關心一下人權,好嗎?這些人真的活得很痛苦,房子都那麼破舊了,住了也不安全,然後國防部政戰局一直在刁難。部長,剛剛我說的是在藐視國會嗎?是你在藐視國會,還是政戰局長在藐視國會?為什麼開這麼多次會議,也找了這麼多相關的人來說明……因為今天質詢的時間有限,我也不再跟你講細節了。結論就是請政戰局發函,請國安局跟國安會提供國安六村眷改戶的資料,結果到現在都不願意發公文!為什麼不把眷改戶、這些國軍的眷戶當人來看呢?為什麼要一直這麼刁難?
10 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委員可能有點……當然,我們不推托,但基本上我跟委員保證,我們沒有要刁難誰,也沒有不把哪些人當人看,不可能的!我們也絕對不會想要藐視委員,這個當中我們也一再討論,國安六村這個議題討論好多年了,我們也說明好多次了,不厭其煩的,假如這回做的有點疏忽的話,那我負責吧!我跟委員致個歉,我也請業管的政戰局該發函的發函,該再去說明的再去說明。
11 陳委員椒華:都答應了啊!
12 邱部長國正:有答應嗎?這個……
13 陳委員椒華:局長當天因故不來,我也接受,但是我真的沒辦法接受不尊重這些人的人權、不尊重他們該有的人權。
14 邱部長國正:我沒有不尊重,我跟委員報告,這裡面有很多的團體,我們當初……
15 陳委員椒華:部長什麼時候可以請政戰局發函呢?盡快,好嗎?
16 陳局長育琳:報告委員,我們這個禮拜會發函出去。
17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局長。
18 再來下一個案子,下一個案子也是一個很令人痛心的。這個陳情人是國軍弟兄黃嘉雄先生,合群新村本來是眷戶,在眷改程序進行的時候,他有發存證信函給國防部,表示這個程序是有瑕疵的,不過他不是不同意眷改,但是最後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變成他不同意眷改、不配合眷改,然後被拆屋並索討不當得利。本席覺得這是不合情理的,所以部長可不可以來協助追認這位黃嘉雄兄弟,同意他是有眷改的眷戶權益?
19 邱部長國正:請委員給我們一、兩分鐘,請政戰局說明一下好不好?不然會造成誤會,講成我們是不理不睬,國防部沒有那麼大的權威,不會!一定當時有原因,請政戰局簡單講一下。
20 陳委員椒華:我是要請部長瞭解一下細節,因為本席已經花了很多時間瞭解,現在時間也到了……
21 陳局長育琳:是,感謝委員。
22 陳委員椒華:請部長跟局長能夠再去確認,讓他恢復他原有眷改戶的權益。
23 陳局長育琳:報告委員,因為這個眷戶前後兩次自己用了存證信函來確認註銷他的原認證書,這個在法院審理都有判決的,在100年判決本部勝訴,就是拆屋還地……
24 陳委員椒華:局長,你現在講的在協調會都講了很多次……
25 陳局長育琳:對,我們處長都有跟局說明。
26 陳委員椒華:但是本席開會的時候,因為你一直沒有來開會……
27 陳局長育琳:他們都有回報。
28 陳委員椒華:所以我要跟局長、部長也說,這位國軍弟兄也是後來發了很多次函給國防部說,他是同意的,我再講三遍:同意、同意、同意。麻煩部長再確認一下,是不是可以再追回他是眷改戶?簡單講就是這樣,他原先對眷改是有意見的,但是後來他也發了非常多次的函說明,他是願意眷改的,他不是不同意,這樣瞭解嗎?
29 邱部長國正:我們瞭解,因為很多法規有期限,在這個期限以內,你答復怎麼樣,你就要秉持啊!當然委員就講,他後來已經願意,好像改了,所以我們也要改,但我們是公家機構,有多少人有這種狀況,一個一改,我們前面法走過的程序變成也要否定。我們還是一樣,也一樣會有回應。
30 陳委員椒華:好,部長,瞭解,是不是請局長親自出面,我們再來討論一下,看黃先生還有國安六村有什麼問題,剛剛也答應會趕快發文,然後這位黃嘉雄弟兄,我們再討論一下可不可以再追認他是眷改戶,可以嗎?
31 陳局長育琳:報告委員,會後我再到辦公室跟您報告。
32 陳委員椒華:部長,可以嗎?可以麻煩你也撥個心去關心一下這個案子。
33 邱部長國正:他後續還會去做。
34 陳委員椒華:我們也不願意看到這位黃先生這樣,他真的也是活得很辛苦。
35 邱部長國正:我也不願意看到,我聽到時也很難過,畢竟大家以前袍澤一場。
36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37 邱部長國正:但是這一切要講究法制,假如我們違背了……
38 陳委員椒華:就是在法的程序中……
39 邱部長國正:假如我們違背了,到最後法務單位找到我們的時候,誰幫我們來叫?
40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41 主席:政治作戰局到最後看眷服處能不能補償吧?一般來講原眷戶一定要有住戶證明,不然打完官司打輸了還要再補,不可能,打輸了才再要房子是要不到的。看看能不能補償一些而已,地上物補償。謝謝陳委員。
42 接下來請劉世芳委員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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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8-35,19-1
speakers ["廖婉汝","李德維","林昶佐","陳亭妃","陳以信","賴瑞隆","王定宇","楊瓊瓔","吳斯懷","江啟臣","林靜儀","何志偉","劉世芳","羅致政","蔡適應","邱臣遠","陳椒華","陳明文","蔡易餘","馬文君","趙天麟","陳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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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2-11"]
gazette_id 1130201
agenda_lcidc_ids ["1130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防部部長報告「兵役延長配套與整備現況及國防學士班與國軍現行各人才招募管道精 進作為」,並備質詢;二、審查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審查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2人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agenda_id 11302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