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 / 202110166380000

Field Value
11
議案編號 202110166380000
會議代碼 院會-11-4-6
會議代碼:str 第11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
資料抓取時間 2025-11-21T18:14:05+08:00
提案日期 2025-10-28
最新進度日期 2025-11-25
法律編號[0] 04106
法律編號:str[0] 公民投票法
相關附件[0].網址 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06/LCEWA01_110406_00031.pdf
相關附件[0].名稱 關係文書PDF
相關附件[1].網址 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06/LCEWA01_110406_00031.doc
相關附件[1].名稱 關係文書DOC
相關附件[1].HTML結果 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406_00031/html
議案流程[0].會期 11-04-06
議案流程[0].院會/委員會 院會
議案流程[0].狀態 排入院會
議案流程[0].日期[0] 2025-10-28
議案流程[0].會議代碼 院會-11-4-6
議案流程[1].會期 11-04-06
議案流程[1].院會/委員會 院會
議案流程[1].狀態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議案流程[1].日期[0] 2025-10-28
議案流程[1].會議代碼 院會-11-4-6
議案流程[2].會期 11-04-10
議案流程[2].院會/委員會 院會
議案流程[2].狀態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議案流程[2].日期[0] 2025-11-21
議案流程[2].日期[1] 2025-11-25
議案流程[2].會議代碼 院會-11-4-10
議案流程[3].院會/委員會 黨團協商
議案流程[3].狀態 黨團協商
議案流程[3].日期[0] 2025-11-20
議案流程[3].會議代碼 黨團協商-2025111742
議案流程[4].院會/委員會 黨團協商
議案流程[4].狀態 黨團協商
議案流程[4].日期[0] 2025-11-21
議案流程[4].會議代碼 黨團協商-2025112176
關連議案[0].議案編號 202110157300000
關連議案[0].議案名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連議案[1].議案編號 202110162960000
關連議案[1].議案名稱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連議案[2].議案編號 202110171170000
關連議案[2].議案名稱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4人「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名稱 「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單位/提案委員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提案人[0] 賴士葆
連署人[0] 楊瓊瓔
連署人[1] 林德福
連署人[2] 鄭天財Sra Kacaw
連署人[3] 黃仁
連署人[4] 邱鎮軍
連署人[5] 陳玉珍
連署人[6] 柯志恩
連署人[7] 羅智強
連署人[8] 顏寬恒
連署人[9] 萬美玲
連署人[10] 許宇甄
連署人[11] 林倩綺
連署人[12] 林沛祥
連署人[13] 陳永康
連署人[14] 黃健豪
連署人[15] 陳雪生
連署人[16] 丁學忠
連署人[17] 洪孟楷
連署人[18] 黃建賓
連署人[19] 蘇清泉
連署人[20] 盧縣一
連署人[21] 鄭正鈐
連署人[22] 呂玉玲
連署人[23] 邱若華
連署人[24] 魯明哲
連署人[25] 陳超明
議案類別 法律案
提案來源 委員提案
會期 4
字號 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638號
提案編號 20委11016638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有鑒於合併公民投票選舉能夠節省政府人力預算經費及企業社會營運成本,目前中央與地方選舉已簡併區分成兩個層級,每隔兩年輪流舉行,為避免選舉頻繁,政治動員可能過度,易導致社會衝突,投票日放假影響企業營運,爰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公民投票日應與全國性之選舉同日舉行,以減少地方選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我國選舉頻繁每年各地皆有大小不同的選舉,自101年起總統選舉與立法委員選舉開始同日舉行,103年更將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同日投票,至此選舉制度區分為中央與地方兩個層級,每隔兩年輪流舉行。 二、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自110年起,每2年舉行1次,應放假1日。查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10年預算編列全國性公民投票9.1億元及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6.9億元合計16億元、114年雖未編列但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11.4億元,顯示單一投票所費不貲有檢討簡化合併之必要。 三、內政部人口統計113年12月31日滿18歲符合公民投票人數約2,005萬人,若按勞動部公布基本工資時薪190元,公民投票日放假一天,推估整個政府社會成本約304億元,依投保人數統計1,043萬人推估亦有158億元。 四、選舉頻繁,將造成政治動員過度,易導致社會衝突,投票日放假亦可能影響產業維運。所以,中央選舉委員會自103年起已執行中央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分別同日舉行投票,為節省社會成本及政府預算,減少地方選務,爰提修正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投票日應與全國性之選舉同日舉行。
對照表[0].law_id 04106
對照表[0].law_name 公民投票法
對照表[0].立法種類 修正條文
對照表[0].title 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對照表[0].rows[0].現行 第二十三條 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起,每二年舉行一次。 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
對照表[0].rows[0].law_content_id 04106:04106:2019-06-17-修正:27
對照表[0].rows[0].說明 一、鑒於我國選舉頻繁每年各地皆有大小不同的選舉,自101年起總統選舉與立法委員選舉開始同日舉行,103年更將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同日投票,至此選舉制度區分為中央與地方兩個層級,每隔兩年輪流舉行。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10年預算編列全國性公民投票9.1億元及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6.9億元合計16億元、114年雖未編列但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11.4億元,顯示單一投票所費不貲有檢討簡化合併之必要。 三、內政部人口統計113年12月31日滿18歲符合公民投票人數約2,005萬人,若按勞動部公布基本工資時薪190元,公民投票日放假一天,推估整個政府社會成本約304億元,依投保人數統計1,043萬人推估亦有158億元。 四、選舉頻繁,將造成政治動員過度,易導致社會衝突,投票日放假亦可能影響產業維運。所以,中央選舉委員會自103年起已執行中央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分別同日舉行投票,為節省社會成本及政府預算,減少地方選務,爰提修正本條規定,公民投票日應與全國性之選舉同日舉行。
對照表[0].rows[0].修正 第二十三條 公民投票日應結合全國性之選舉同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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