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 / 202110151620000
Field | Va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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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 | 11 |
議案編號 | 202110151620000 |
會議代碼 | 院會-11-3-23 |
會議代碼:str | 第11屆第3會期第23次會議 |
資料抓取時間 | 2025-08-13T15:13:08+08:00 |
提案日期 | 2025-08-01 |
最新進度日期 | 2025-08-05 |
法律編號[0] | 03616 |
法律編號:str[0] | 性別平等工作法 |
相關附件[0].網址 | 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23/LCEWA01_110323_00007.pdf |
相關附件[0].名稱 | 關係文書PDF |
相關附件[1].網址 | 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23/LCEWA01_110323_00007.doc |
相關附件[1].名稱 | 關係文書DOC |
相關附件[1].HTML結果 | 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323_00007/html |
議案流程[0].會期 | 11-03-23 |
議案流程[0].院會/委員會 | 院會 |
議案流程[0].狀態 |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議案流程[0].日期[0] | 2025-08-01 |
議案流程[0].日期[1] | 2025-08-05 |
議案流程[0].會議代碼 | 院會-11-3-23 |
議案流程[1].會期 | 11-03-23 |
議案流程[1].院會/委員會 | 院會 |
議案流程[1].狀態 | 交付審查 |
議案流程[1].日期[0] | 2025-08-01 |
議案流程[1].日期[1] | 2025-08-05 |
議案流程[1].會議代碼 | 院會-11-3-23 |
議案名稱 | 「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單位/提案委員 | 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 |
議案狀態 | 交付審查 |
提案人[0] | 王育敏 |
提案人[1] | 廖偉翔 |
提案人[2] | 林沛祥 |
提案人[3] | 謝龍介 |
提案人[4] | 羅廷瑋 |
連署人[0] | 林倩綺 |
連署人[1] | 陳永康 |
連署人[2] | 邱鎮軍 |
連署人[3] | 高金素梅 |
連署人[4] | 陳雪生 |
連署人[5] | 翁曉玲 |
連署人[6] | 牛煦庭 |
連署人[7] | 陳菁徽 |
連署人[8] | 陳昭姿 |
連署人[9] | 涂權吉 |
連署人[10] | 洪孟楷 |
連署人[11] | 羅智強 |
議案類別 | 法律案 |
提案來源 | 委員提案 |
會期 | 3 |
字號 | 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5162號 |
提案編號 | 20委11015162 |
案由 | 本院委員王育敏、廖偉翔、林沛祥、謝龍介、羅廷瑋等17人,有鑑於我國少子化儼成國安危機,即便政府力推「友善育兒職場」,補助企業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惟補助成效卻持續低落。為促進友善育兒職場環境,並提供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更高誘因,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說明 | 一、「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明定,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補助標準則訂於「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中,托兒設施新興建者最高得補助500萬元。 二、然另查勞動部資料,112年托兒設施(新興建)補助企業家數僅3家、總補助金額總計僅有530萬,113年新興建補助案件量更是掛零,成效低落。 三、爰增訂「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之一」,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支出金額高於補助部分,得自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扣除。提升營利事業設置托兒設施誘因,促進我國友善育兒職場環境。 |
對照表[0].law_id | 03616 |
對照表[0].law_name | 性別平等工作法 |
對照表[0].立法種類 | 增訂條文 |
對照表[0].title | 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 |
對照表[0].rows[0].說明 | 一、本條新增。 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明定,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補助標準則訂於「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中,托兒設施新興建者最高得補助500萬元。 三、然另查勞動部資料,112年托兒設施(新興建)補助企業家數僅3家、總補助金額總計僅有530萬,113年新興建補助案件量更是掛零,成效低落。 四、爰增訂「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之一」,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支出金額高於補助部分,得自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扣除。提升營利事業設置托兒設施誘因,促進我國友善育兒職場環境。 |
對照表[0].rows[0].增訂 | 第二十三條之一 雇主依前條第二項之規定設置托兒設施,扣除法定經費補助後,就該設施支出金額得自每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扣除。 前項扣除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url | 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51620000/detai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