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 / 202110127840000

字號 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2784號(20委11012784)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黃健豪、游顥、羅廷瑋等18人,有鑒近年來國內少子化問題日益嚴峻,如何營造更為友善之育兒環境,已成為人口政策之重要課題。0至6歲為嬰幼兒身心發展之關鍵時期,家庭教養與雙親陪伴對於兒童未來之生涯與人格塑造,具有不可忽視之影響力。惟現行法規對於育嬰留職停薪之適用年齡,恐難符家庭實際需求,影響家長陪伴子女成長之權益。基此,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藉放寬育嬰留停適用年齡,期能提升家庭支持機制,減輕雙親育兒壓力,進而營造更有利於養育下一代的社會環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魯明哲、黃健豪、游顥、羅廷瑋
連署人 黃仁、張智倫、鄭天財Sra Kacaw、廖偉翔、林國成、盧縣一、洪孟楷、邱鎮軍、邱若華、廖先翔、王育敏、鄭正鈐、陳雪生、牛煦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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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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